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7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请各位考生于3月20日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nuaa.edu.cn:81/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专业 | 分数线(总分) | 备注 |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 | 355 | 总分355分, “外语+业务课一”>=196 |
金融(专业学位) | 385 | |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 | 350 | |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 359 | |
会计(专业学位) | 230 | 实际不低于240 |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 358 | |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 349 |
三、校内调剂复试
我校校内调剂复试办法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没有达到我校各学院复试分数线申请校外调剂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到外校。
四、考生确认复试科目
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请于3月21日下午2:00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五、考生学籍学历异常
资格审查中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如果进入复试名单(见附件),请在复试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将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
往届生: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yz.chsi.cn/或者http://yz.chsi.com.cn/),点击链接“学信档案”后实名注册用户并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如在线认证不成功,则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六、加分考生提醒
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划定之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6日
2017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调剂方案 2017-04-12
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调剂工作,并结合学校非全日制招生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人数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分数线要求 | 备注 |
经管院 | 125300 | 会计硕士 | 约20 | 170 | 英语42,综合84 |
注:具体招生可根据报名情况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进行调整。
二、接收调剂要求
1、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
2、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须符合我校调入学院及调入专业的分数及其他要求。
三、申请调剂方式及时间
考生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16日下午17:00。
四、资格审核及调剂复试办法
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和报名情况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占60%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占40%的比例给出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流程。
六、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情况简介
1、学习期限、学制与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非全日制硕士修业时间不低于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学费9.8万。
2、奖助学金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3、住宿
学校可根据需求尽可能为部分非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MBA、教育硕士除外),非全日制学生住宿收费按市场价格。
4、档案和户口
非全日制学生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
5、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学生只进行定向培养,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协议。课程学习由所在学院根据录取人数和专业分布负责安排。
6、学历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25-84896699;025-84895967
八、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