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起,学院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代码80402),自此,学院开始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代码为025700)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5月,学院获批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始开展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代码为025300)人才培养工作。2015年,经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证,学院成为首批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ccreditation for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Quality,简称AAPEQ)的六家A级成员单位之一。
目前教育部尚未公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根据往年分数线及我院2017年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预计部分专业尚有缺额,需要调剂。特此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实际接收推免生数) | 备注 |
025300税务 | 00 (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0(3) | 学制一般为2年。 |
125300会计 | 10 (非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0(0) | 学制一般为2.5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
1.须符合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注意:申请调入会计(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2年及以上(自毕业后至2016年11月)工作经验,同时,应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
2.申请调入税务(全日制)的考生:应为报考经济学类相关专业(专业代码为02开头)、会计学专业(120201)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报考税务、金融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今年全国A类地区相应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及我院调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申请调入会计(非全日制)的考生:应为报考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今年全国A类地区相应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及我院调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且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 考生的学历情况与申请调剂学科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要求。
三、调剂程序
1.预报名
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前,请下载并填写“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发送至mpacc@snai.edu,邮件主题格式为:“调入专业+姓名+初试成绩+原报考专业+原毕业学校”(如:“税务+张三+380+金融硕士+上海财经大学”)。邮件内容请务必写清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2.正式报名
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信息,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特别提醒: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否则调剂无效)。
3.复试通知
我院将根据考生专业背景、初试成绩及提交调剂申请的顺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予以通知,考生需在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方案将另行公告。
4.待录取
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通知拟录取的考生,请考生及时在网上确认。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5.正式录取
调剂结束后,所有待录取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录检,才可正式获得录取资格。
四、其他相关政策和信息
1.复试方法与科目
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公告为准。一般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生可参考我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master.snai.edu/master/info_1680.aspx?itemid=28685)、《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master.snai.edu/ssszsKD/info_327.aspx?itemid=28683)及往年复试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我院制定税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总额为48000元(人民币),会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总额为108000元(人民币)。
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体系,考生可参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http://master.snai.edu/glgdSR/info_340.aspx?itemid=29285)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http://master.snai.edu/glgdSR/info_340.aspx?itemid=29386)等内容。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尚在制定中。研究生还可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3.咨询方式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9768051;邮箱:mpacc@snai.edu),请有意调剂到我院就读的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部网站(http://master.snai.edu)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4.注意事项
本公告如有与国家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