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和发展我国艺术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9年我院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一、 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 招生计划和招生学科领域
2009年计划招生30人,其中美术学科领域15人,艺术设计学科领域15人。
三、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一)全国联考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
广东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15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地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油大道深圳大学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其他各省考点的考生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或咨询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获取相关的网上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18日—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报名获取的编号到指定的现场办理报名、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到指定现场面报,否则报名无效;考试地点必须与现场报名地点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3、准考证发放
请考生留意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广东省学位办于10月19日前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报名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请考生于10月30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学位办不再另行发放。
注意: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复试报名
1、考生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在专业复试报名时,必须提交上述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专科毕业者另需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地点: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处,报名时间待定。
四、考试
艺术硕士考试科目共4门: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含口试)。
1、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
全国联考时间:10月31日上午8:30——11:30;
考试大纲及参考书:《2009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艺术学基础知识》(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2、专业复试
自主命题考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含口试);专业复试地点设在广州美术学院内;专业复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1月。
五、录取
本院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及相关学科领域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制两年:一年课程学习,一年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和论文写作。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及创作(设计)者,将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其他
1、根据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18000元;
2、学员在学期间无需迁移户口和档案;
3、学员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4、本院有关考生的各种通知将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登陆广州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gzarts.edu.cn)获取相关信息。
八、我院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政编码:51026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学院网址:http://www.gzar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