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 Forensic Accounting),一般认为,是指法务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学、财务管理学、法学、审计技术和调查技术等专业知识,对经济纠纷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和法律问题进行调查、鉴别、计算、分析、认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为法庭提供相关证据。它是会计学与法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型的边缘性交叉学科。法务会计最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国,并很快成为美国20大热门行业中最热门的职业。在英、美、加等国,法务会计的需求已节节上升。著名的“9·11” 事件之后,美国甚至在反恐调查中也大量动用了法务会计。而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证明,现在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纷纷开始聘用法务会计来防治公司欺诈和其他不道德行为。一些大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如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在内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大量增加法务会计人员。国外的实践表明,法务会计是治理财务报告舞弊的新型利器,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克星,是企业治理“链”中新增的一个外部环节。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法制建设也在迅速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涉及到经济、财会业务方面的行政、民事、经济、刑事和涉外案件大幅度上升。经济、财会方面的案件,其专业性强,包容的经济关系十分复杂,如果有关办案人员仅具有法律知识,而缺乏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对这些案件的诉讼活动中将困难重重;而仅具有单纯会计知识的会计人员,一旦涉及到运用会计知识去证明有关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的正确程度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
基于以上情况,笔者以为,无论是会计工作,还是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教学都应当与时俱进。更新观念,改革现有会计模式,以市场经济为依托,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构建一个连接会计学和法学的平台——法务会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