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从2006年开始,哈尔滨工业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率先开始试点;2007年,实行培养机制改革的高等学校增加至17所;2008年,改革推广到47所设置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计划2009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改革后将通过导师资格遴选考核、招生计划分配、导师依托科研工作为研究生提供资助和助研岗位等机制,实现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紧密结合。实行导师负责制后,要求导师对研究生负有资助和指导责任的同时,导师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也有更多的权力。
改革后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本着“学校多出一些,教师多筹一些,学生多得一些”的思想,减少学生负担。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各种创新与扶持基金等途径以及实行动态评定和导师参与评定等机制,提高对研究生的奖助覆盖面和奖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