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正在火热报名,上周一则“2009年所有部属院校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新闻成为考生关注的热点。这次改革之所以受关注,与其中的收费制度改革不无关系,很多人甚至直接把这个新政策理解为“研究生教育告别免费时代,趋向全面收费”。研究生教育为何要进行大改?改革的目的是不是为了变免费为收费?它对考生会有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为考生解析。
改革的不只是部属高校
上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郭新立透露,从明年开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改革后将通过导师资格遴选考核、招生计划分配、导师依托科研工作为研究生提供资助和助研岗位等机制,实现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的紧密结合。实行导师负责制后,要求导师对研究生负有资助和指导责任的同时,导师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也有更多的权力。
据了解,我国早期的硕士教育以培养“学术精英”为目标,硕士生是国家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学位属于“独立学位”。而国外学术性人才培养的重点在博士教育阶段,因此硕士学位一方面是从事应用性工作的终结性学位,另一方面又作为本科与博士教育阶段的过渡性学位。这也是研究生机制要进行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实,2009年改革研究生机制的不只是中央部属高校,一些地方高校也纷纷加入到改革的队伍,其中就包括第一所新型省部共建高校--我省的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副校长王宗敏是该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负责人,对这次改革,他的评价是“革命性”的。研究生既是受教育对象,又是科学研究的生力军,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导师重要的科研助手,导师有责任和义务为研究生提供较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这次正是为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真正让以往研究生缺失的科研这一块给补上来,绝不是一些人理解的改革就是为了收费。“现行研究生培养机制已经运行了近30年。让人们完全接受新机制的确需要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