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