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985工程”的中央民族大学,自1979年即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是全国最早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2012年我校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58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迈入了国内一流法学院队伍之列。
三十多年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和律师等法律人才,其中有的已经走上了全国各地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正在为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尽绵薄之力。
目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汇集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巨大的学术梯队。现有教职工60名,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6人,绝大多数教师毕业于国内外一流大学。在教师队伍中,既有一些在学术圈中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也有一大批在其研究领域中已崭露头角的中青年学者。近年来,学院教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类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300余篇,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课题7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30多部,多项成果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科研工作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经过三十多年的筚路蓝缕、励精图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积累了深厚的学术底蕴与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卓越的办学条件和优良的师资队伍结下了累累硕果:由法学院学生组成的团队在中国赛区国际模拟法庭JESSUP比赛中,多次荣获一等奖,曾代表中国赛区赴美国华盛顿参加总决赛;在北京市教委主办的模拟法庭比赛中,更是力拔头筹,多次荣获冠军。
在全国15所民族院校中,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既是第一所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具备招收在职法律硕士资格的院校,也是第一所设立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院校,在国内外享有较大影响。目前,学院设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和民族法博士点。为充分发挥中央民族大学的学科优势与自身特色,法学院自行设置了审判学、检察学与侦查学三个在职法律硕士专业方向,开设了民族法学、民族理论与政策等特色课程,从而实现为司法实务部门尤其是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目标。另外,为了提高在职法律硕士的实务操作能力,我院实行“双导师制”,即每个学生由两个专业导师指导,本院专职教师负责讲授法学理论知识,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其他实务部门中聘请的兼职导师负责法务实践的指导。
我们的自信,来自于我们的实力,更来自于我们历年培养的优秀毕业生。欢迎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一、报名与初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将安排在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将于6月20日正式启动。
考生可于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sslk/)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从今年起,各省市的报名考试费将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完成网上报名与缴费后,考生还需在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在线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具体报考条件及考试详细安排,请以“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通知为准,届时请关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网站(招生培训栏目)通知。
二、复试与录取
1. 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划定。根据考生入学成绩,确定复试名单,由我校组织复试(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并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
三、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四、课程设置
JM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等。
必修课程:
邓小平理论、外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 诉讼法、民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专业选修课程:
外国法律史、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方法、民族政策学、证据学专题、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实务、涉外经济法实务、国际贸易法实务、网络法实务、法律社会学等
实践环节课程:
法律文书类课程、模拟法庭训练类课程、法律谈判类课程等
五、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授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用
学费一年1.5万元人民币,三年共计4.5万元。学员在培养期间分三次或一次性支付。教材资料费按实际费用由学员承担。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智楼607室 100081
咨询电话: 010-68932661 (带传真) 联系人: 李思川老师
网 址: www.law.mu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68932661@126.com
研究生院网址:www.grs.muc.edu.cn
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