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现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法律硕士(JM)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为进一步提高政法系统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招收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人数的20%。
二、报名及要求
报考专业代码:035100
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要求为准。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6月23日至7月11日
报考考生访问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并按照信息平台报考说明和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至15日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 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河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 后,将一律不得更改。
(三)准考证打印
10月15日后,信息平台开通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三、考试
(一)全国联考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时间 | 联考科目 | 考试大纲 |
035100 | 法律硕士 | 10月25日
8:30-11:30 |
专业综合 | 《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
10月25日
14:30-17:00 |
英语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注: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
复试环节主要为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在联考后录取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待国家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注: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及需提供的其他审核材料待复试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
五、录取与入学
我校2015年拟招生75人。根据复试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六、培养方式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制及学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等共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原则上由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
八、咨询电话
(一)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7198
(二)河北经贸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6310
法硕教育中心网址:http://fxy.heue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附件1:报名流程
附件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