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汇出凭证复印件、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发票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学位中心财务室,传真:010-82379482,联系电话:010-82378759。
(二)各相关单位通过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上传、下载相关电子文件和数据库,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ZZLKZS,用户名、密码不变,各单位应专人专管相关工作。
(三)网上报名软件、现场报名软件和准考证编制软件使用2010版,请于3月1—4日到考试管理系统下载。为了保证今年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做好软、硬件的准备工作,尽早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网址及现场报名地点等信息,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请将上述信息于3月5日之前通过考试管理系统上传学位中心,学位中心汇总后于3月9日在网站(http://www.cdgdc.edu.cn)向社会公布。
(四)各现场报名点须提前印制2010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可通过考试管理系统下载),并在报名现场发给每位报考者,确保人手一份。
(五)请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将报考方法通知相关报考者,力争使所有报考者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经报考者现场本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六)学位中心考试处通讯信息如下:
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1803,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78806;82378807;82378727;82378728
传真:010-82379487,E-Mail:kwb@ mail.cdgdc.edu.cn
附件:
1.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2.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
3.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试卷申请单
4.考区负责人、试卷接收人信息表
二O一O年一月十日
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确认之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ks/index.jsp)一式两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严格按照学位办[2010]2号文件的规定,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最后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报考者现场报名时使用。
三、现场确认
1.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各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