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大纲(2002)刑法学(4)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2-12


第十二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
第二节 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时效的概念,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时效的意义。
二、追诉期限 
三、追诉期限的起算 
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时效中断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时效延长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节 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 
阐述赦免的概念;大赦与特赦的区别。 
二、我国的特效制度 
对上述第一节、第三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并会运用。 

第十三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一、刑法各论以刑法分则为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是我国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以刑法分则为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只在内容上规定不同,但这些内容密切相联系,属于犯罪与刑罚的抽象规定与具体规定关系;就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而言,总则指导分则的运用和研究,分则使总则的规定具体化。 
第二节 刑法各论的体系
一、刑法各论体系的概念
二、刑法各论体系所含内容 
刑法分则的犯罪分类,各国刑法中因犯罪分类的标准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刑法分则体系;我国刑法分则采取大类制方式,将犯罪划分为十大类;刑法分则的犯罪分类及其排列的依据,即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十大类的主要依据标准是犯罪的同类客体,对十大类犯罪进行排列的依据主要是以各类犯罪的危害程度大小为序,由重至轻依次排列;各类犯罪中的具体犯罪的排列依据是以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内重至轻排列为主,兼顾罪与罪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三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罪状的概念;根据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三、罪名
罪名的概念;确定罪名应遵循的原则,即确定罪名应当合法、准确、简明,确定罪名应以罪状为基础并反映出罪名与罪状的关系。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即大致可分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三类;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有五种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以及与法定刑的关系。 
对上述三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 

第十四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多数罪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心理状态。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5种犯罪,即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构成持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被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记忆、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既可表现为故意,也有过失构成犯罪的情况。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12种犯罪, 即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个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多系故意构成,并且一般具有非法获利之目的。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29种犯罪,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伪造货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被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内容巾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七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民工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多表现为故意,极个别罪可由过失构成。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的18种犯罪,即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制猥亵、悔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涉及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涉及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侵犯财产罪的构成持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
为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的9种犯罪,即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被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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