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总则部分+重点归纳(4)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7-04-30


诉讼时效的中止: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停计算时效期间 1.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 2.中止事由必须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法定的中止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其他障碍: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诉讼时效的延长: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若有特殊理由 人民法院可以给予适当延长
期间:指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 分为法定期间与一定期间、一般期间与特殊期间
期间的计算方法:开始的当天不计入 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点 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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