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简述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
1、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的一般含义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与合理差别——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
中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指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它着眼于实际民主,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与可能性出发不断提高选举权的平等程度。在理解选举权平等性原则时需要正确理解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以及对少数民族选举权的特殊照顾问题,这些具体规定是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特殊的政策需要,虽然没有完全解决选举权价值不平等的问题,但毕竟向实质平等发展了一步。
3、城乡每一选举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有所区别的实质意义
第一,在中国,由于农村人口较多,所以目前实行的差别选举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国人口构成中,工农比例相差悬殊,如果按照同一标准分配代表名额,农民代表所占的比例就会大大超过工人代表。
第二,目前的1:4比例对于更高的比例(1:8)来讲,已经有着长足的进步。在我国,人大代表选举一直是按比例原则配置选举权。在对1953年第一部选举法进行修订后,自1980年1月1日起实施的选举法明确规定,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8倍,即8:1,而省、县分别为5:1和4:1。 1995年我国第三次修改选举法时,统一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城镇之比为4:1。
第三,我国已经在采取措施,争取实行1:1的代表分配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举措。各地也在采取相关措施,例如,江苏部分地区就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现行选举法规定的基础上,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做出了相应调整。其中,扬州市所辖7个县市区,除了2个市区外,其他5个分别将这一比例缩小为3:1和2:1,盐城市射阳县更进一步,将比例调整为1:1,从而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可以选择应用授课时所讲解的山东淄博选举权平等案件作为说明,该案例更有代表性。)
附件:2008年真题答案解析
根据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形成宪法规范的最基本方式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20题)
A。制定
B。认可
C。判决
D。惯例
[答案及解析] A
宪法规范的形成一般要通过法定主体依照法定的立宪程序或其他程序来完成。从实践看,宪法规范的形成有制定、认可、判决等。但制定是形成宪法规范的最基本方式,宪法的主体规范都是通过这一形式产生的。
[备考提示] 宪法的制定方式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具有制宪权的主体以立宪程序制定,由此产生宪法典或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另一种是以普通的立法程序制定宪法性文件,这些宪法性文件也是宪法规范的组成部分。如选举法、国家机关的具体组织法规、地方自治法规等。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农村群众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归属于()。(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17题)
A。国家所有
B。集体所有
C。个人所有
D。集体与个人
[答案及解析] B
根据宪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故选B。
[备考提示]熟练掌握宪法相关法条。
决定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的根本因素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27题)
A。经济发展水平
B。收入的多样性
C。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
D。所有制的结构形式
[答案及解析]D
分配制度是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分配结构。故选D。
教材原话
[备考提示]注意把握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与分配结构、分配方式的关系。
下列关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表述,正确的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24题)
A。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的基本理论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C。人民代表大会制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D。人民代表大会制以权力分立体制为前提
[答案及解析] C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政权经验的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理论在中国的具体运用。AB错。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国家机构的建立和运行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其地位高于其他国家机关。故C项正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权力分立为前提,而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存在权力分工。D错。
[备考提示]注意“基本政治制度”与“根本政治制度”表述的不同。
下列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7题)
A。政权组织形式决定国家性质
B。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
C。政权组织形式是形成全民意志的方式(迷惑项)
政权组织形式形成的是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D。没有适当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管理就无法有效进行
[答案及解析] BD
政权组织形式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实现其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方式。故Bd正确,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政体从属于国体,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的政体,故A错。
[备考提示]政权组织形式是形成和实现国家权力的方式,而非形成和实现全民意志的方式
19.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活动原则包括(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9题)
A。自我组织(迷惑项)(法条的原话)(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来组织的,故不能够自我组织,而是按照国家法律来进行组织)
B。自我管理
C。自我教育
D。自我服务
[答案及解析]BCD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我国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城乡居(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位纽带和范围设立的,并由居(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属于一种社会自治。故选 BCD。
[备考提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非政权的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政权在一定范围内的自治。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人中国国籍应具备的条件有()。(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58题)
A。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
B。申请人定居在外国(迷惑项)
C。申请人自愿
D。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
[答案及解析]ACD
《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人中国国籍应具备前提: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申请人自愿。应具备的法定条件: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申请人定居在中国;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故选ACD。
[备考提示]熟悉国籍法的上述规定。
8.简述公民与人民的区别。(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65题)
(教材原题,太容易)
[答案及解析](1)二者的性质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人民的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范围不同。
(2)二者的范围不同。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的范围。
(3)权利实现程度不同。人民不但享有而且还能够完全实现宪法权利,而公民则不然,因为其中的敌人可能由于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不能完全实现其宪法权利。
如何理解地位不同导致二者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的差异?
(4)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群体概念。
[备考提示] 结合现行宪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深两者的上述区别。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公民享有的监督权的核心是()。(2008年专业基础课第23题)
A。批评权
B。罢免权
C。言论自由
D。政治自由
[答案及解析] B
在公民各种监督权中,罢免权最关键也最具强制性,是监督权的核心。
[备考提示]注意和选举制度联系起来。
【背景材料】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监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不是司法监督机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使人民群众真正掌握监督权是人们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之一,而监督权的核心是让人民群众掌握罢免权。罢免权是无产阶级政权的人民性所在,也是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监督的重要体现。而西方国家议员一旦选举出来,就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选民罢免,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无法真正得以落实。恩格斯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作了经典概括:“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这种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12〕列宁也特别强调罢免权的重要作用,指出“罢免权,即真正的监督权”,是“直接彻底和立即见效的民主原则”〔13〕。因此人民只有拥有罢免权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它甚至比选举权本身更能体现民主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