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二、减刑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知道适用对象(标§1 行1)即可。
(二)实质条件:把握可以、应当减刑的条件。
(三)限度条件:注意客观题。重点掌握标§1 减刑的限度内容,其它可以不管。
三、:×。四、减刑的程序:把握一下“中级人民法院”即可。
第二节 假释
重点把握假释的条件及假释的法律后果。知道累犯及其它不适用假释的情况,把握《刑法》的 81 条的规定。考验期:有期徒刑是残余刑,无期徒刑是10 年。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 时效
本节主要掌握 P115§1 刑法第87 条的规定、P115 最后2 个自然段的内容(追诉期限的规定,时效中断与延长)。举例:如果某甲触犯的某罪的法定刑是3 年以上10 年以下,法院判决某甲有期徒刑4 年,则追诉时效为(15年)。
掌握追诉时效的起算(刑法第 89 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三节 赦免:×。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本章主要把握两个问题:
1、P119 标二、罪状(▲▲法条分析中要点):要求掌握和运用各种罪状,叙明罪状是重点。
2、P122 标(四)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知道什么是法定刑、宣告刑。
分则部分(第十四章至二十一章):主要把握各罪名的构成要件、认定,重点掌握客观方面(各罪间的主要区别所在),个别把握一下主体方面。各章第一节犯罪的概述部分:×可以不管它。
使用说明:
⑴本资料编写时,考虑大多数考生已经参加了我校基础班,对考试内容能够全面了解,故我们在编写资料时对那些在考试中命题概率较小的内容进行了大量删减,帮助考生在最后冲刺阶段,集中精力把握本年重点。
⑵资料中标“×”、“可以不看”的内容,简单看看,仅说明我们判断当年出题的可能性不大,并非一定不考。
⑶由于时间仓促,资料中难免有许多不足之处,敬请广大学员谅解。
符号使用说明:Pn:教材第n 页,§n:第n 自然段(标题行不记数,每页开始不足1 段的计为1 自然段),
标n:第“n”个标题,行n-m:第n 行至第m 行。例:标§2 指本标题下第2 自然段。
↑可能性增加,↓可能性减小,×:删除符,可以不看的内容。※:提醒引起注意的符号,重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