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及专业学科带头人为成员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并设以院党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成立由5人组成的复试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暂行规定》,具体实施面试考核。
二、复试基本条件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2019年下达的复试分数线,并经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凡未经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三、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9年 3月28日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
(2)面试。从外国语学院聘请教师参与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面试应充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形式和内容由专业复试小组自行安排。各复试小组要在面试过程中做好记录,填写《研究生复试审核表》,为每个考生写出评语并确定分数。专业面试成绩满分80分,采用无记名投票,每位评委独立赋分,按平均分计算。
(3)笔试。笔试复试科目见《东北电力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总成绩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4、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执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满分150分,90分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院复试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由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三、录取工作
复试成绩要经各专业复试小组集体讨论确定,由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部。在复试基础上,结合考生初试成绩,由研究生院汇总计算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分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吉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并由审查小组成员对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材料不齐或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③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
④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携带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盖章(注: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红章,复印章无效);
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的五门以上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⑥2019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政审表(见附件);
⑦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
参加复试考生应下载《2019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与以上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单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⑧免冠一寸近照2张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研究生复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3月28日 (周四) | 7:30-8:00 | 报到 | 新校区四教B327室 | 资格审查 |
申报复试科目 | ||||
交费 | ||||
核对地址、联系方式 | ||||
8:00-9:00 | 体检 | 老校区校医院 | 体检前空腹 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 |
9:00—14:00 | 专业面试 | 新校区四教B327室 | ||
13:30-14:00 | 外语口试 | 新校区四教B327室 | 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 |
14:00--16:00 | 专业课笔试 | 新校区四教B310室 | 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