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1-05

  5、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

  报考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考生需于2011年9月底以前,与各军种总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向各军种总政治部索取网上报名密码。凡是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我校所有的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得报考设计学、工商管理(MBA)、软件工程、公共管理(MPA)、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英语笔译、工程管理、教育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以及保险等十二个专业。考生应于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确认。

  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类别均为“定向”。

  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考生不同、均为我校自行命制外,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

  6、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或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或工程管理专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所有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或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只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生。

  报考北航工商管理专业(MBA)、公共管理(MPA)或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7、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要求如下: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我校所有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不得报考设计学、工商管理(MBA)、软件工程、公共管理(MPA)、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英语笔译、工程管理、教育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以及保险等十二个专业。

  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8、报考法律(法学)或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以当年教育部招生简章为准)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 [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3、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中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 [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3、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中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1年10月10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登陆北航研招办网站(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作以后的学籍管理),因个人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可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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