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桥梁工程、结构力学、土力学、地下结构;
(12)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大地测量(或控制测量)、误差理论、C语言、全球定位技术及应用、工程测量学、摄影测量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
(13)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摄影测量学、遥感技术与应用、数字图像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全球定位技术及应用、误差理论;
(14)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原理、遥感技术与应用、摄影测量学、数字图像处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全球定位技术及应用、测量平差基础;
(15)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材料力学、理论力学)、交通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16)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
电信学院:自动控制原理、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子技术、程序设计;
机电学院:信号与系统、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测控系统、数字电路、模拟电路、计算机网络、测试技术与信号处理、单片机、交通工程等等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17)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交通工程、交通规划、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18)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机械振动、测试技术、汽车设计、汽车理论、汽车构造、材料力学、理论力学、汽车电子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动技术等本科主干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19)环境科学专业:环境概论、环境生态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环境工程中至少3门课程;
(20)环境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学位)专业:水污染控制、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
(21)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22)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建筑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中至少3门课程,或管理类与经济类本科主干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2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专业:按照报考该领域研究方向对应的上述专业进修本科课程;
(24)测绘工程(专业学位)专业: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或测量平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空间定位技术及应用(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
(25)工业工程(专业学位)专业:统计学、工程经济学、基础工业工程、人因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管理与工程、物流工程;
(26)物流工程(专业学位)专业:运筹学、机械设计基础、物流设备与设施、计算机仿真与设计、物流工程、系统分析与建模、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配送与运输规划、物流系统规划设计、供应链管理、自动控制原理中至少3门课程;
(27)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管理学、经济学、经济法、运筹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学、企业战略管理中至少3门课程,或管理类与经济类本科主干课程中至少3门课程。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4.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须在报名前应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联系咨询;
(2)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考生;
(3)城乡规划学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4)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等专业的考生;
(5)设计学专业接收工业设计、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建筑学、照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6)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7)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于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缴费、照相。北京地区考生网报后到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照相。
3.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
五、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参加考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招生办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5.初试成绩在3~4月份通知;
6.复试一律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进行,时间为4~5月份,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初试合格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收取100元/人复试费;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时间一般为9月初。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根据复试相关工作要求于入学前确定导师;
3.定向、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需由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本校签署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协议;
4.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5.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网站;
6.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暂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上级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7.本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学年,超过3学年的须另交培养费。本校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免收计划内研究生学费,计划外研究生须按6000元/学年缴纳学费;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按5万元/生缴纳学费。
8.根据《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我校对入学考试成绩突出且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进行奖励,新生特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新生优秀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
9.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姚 远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010-68321834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莫 放 010-6832212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010-6832208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杨 明 010-68322197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郭 明 010-68322153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张媛媛 010-68322514
理学院: 李 冰 010-68322519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刘艳华 010-6832213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丁建峰 010-68322241
学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政编码: 100044
学校主页: http://www.bucea.edu.cn 研究生处网页: http://yjsc.bucea.edu.cn
主管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