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①所有调剂生源均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原则。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需达到调剂专业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②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③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④调剂生按国家统考科目的总分排序。
⑤已参加过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并作为拟录取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轮调剂。
⑥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2)拟调剂名额:
专业名称 | 预计需调剂名额 |
工学(081400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 | 2人 |
工学(085900土木水利 ) 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 | 13人 |
(3)调剂差额复试
土木工程学院各专业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各专业调剂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以及复试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土木工程学院网站。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