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航天八院)考研调剂信息
单位代码:83285
一、学校简介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研究院,创建于1961年8月,经过58年的发展,已成为“弹箭星船器”多领域并举的国防科技工业骨干企业。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承担了防空导弹、运载火箭、应用卫星、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等航天型号产品研制生产任务。此外,还形成了以智慧能源、智能装备、智联商贸“三智”作为主业的民用产业发展格局。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现有从业人员2万余人,其中各级各类专家24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万余人。拥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4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获批1个国防研究应用中心和14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并获认定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7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以院本部为运营总部,拥有航天型号总体、总装单位以及制导、控制、电子、动力、电源、技术基础等专业技术研究所,另有多家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和航天服务业企业。
自1983年以来,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千余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中不少已成为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带头人、中国航天事业的栋梁。
热切期盼有志于祖国航天事业的优秀青年踊跃报考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二、相关政策说明
研究生在学期间免收学费,提供助学金、生活补贴、宿舍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15 | | |
01信号与信息处理
02微波与天线技术 03卫星通信技术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1信号系统与信号处理 同上 同上 | 804、八部、802
804、802 804、509、539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 10 | | |
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2导航、制导与控制 03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2自动控制理论 同上 同上 | 803、八部、509
803、八部 803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29 | | |
01飞行器总体设计
02飞行器控制系统设计
03飞行器设计
04热控技术与研究
05航天制造技术
06先进连接技术
07复合材料设计与制造
08固体火箭发动机
09空间推进技术(含推进系统、电推进、工程热物理) 10电子电源
11物理电源
12化学电源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3航空航天力学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2自动控制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4机械原理与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5工程热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4机械原理与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6材料科学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7材料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5工程热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5工程热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8基本电路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20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19物理化学 | 805、509
805
805、509
509
800
800
复材
806
801、805
811
811
811 |
四、调剂复试须知
调剂复试主要对考生身体、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外语能力进行系统综合测试。心理素质可通过在线测试进行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因疫情待拟录取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远程网络复试时需进行身体健康情况和思想品德情况告知说明。
调剂复试工作按教育部文件中相关要求,我院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调剂复试分数线
调剂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院招生指标和培养人才需求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生源等情况提出自己的复试分数线,但不得低于315分。
政治 | 外语 | 业务科一 | 业务科二 | 总分 | 备注 |
37 | 37 | 56 | 56 | 315 | |
我院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
2、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相近,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应为“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且初试考试科目应与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国语必须为英语(一),除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物理电源和化学电源研究方向调剂考生外,业务课一必须为数学(一)。
3、调剂申请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进行。
4、复试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培养单位需审核考生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⑤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④、⑤项因疫情,条件不具备考生可暂缓提供。
考生需准备:①采集视频音频的设备(计算机、手机等)和配件(电源、支架)等,并按照培养单位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必要的软件;②良好的网络环境;③必要文具;④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⑤不超过3分钟的个人中英文简介。
学籍学历异常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调剂复试办法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采用瞩目视频软件。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综合面试,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复试成绩为100分。综合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网络远程复试的实施细则由各培养单位制定。
6、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
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各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2,按录取成绩分学科在同一培养单位内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试科目不同的按研究方向)。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入职体检要求,制订体检项目和体检要求。
六、调剂说明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和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的同学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院(sh_htjyzx@163.com);邮件名称格式是:“考生姓名+毕业本科学校+本科专业+考研成绩
也可联系各培养单位,发送相关材料。
2、调剂复试的考生在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调剂复试的考生录取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录取要求相同。
发送拟录取通知后的12小时内,考生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逾期不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院将取消拟录取。
3、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调剂信息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
七、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及学位说明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基本学制2.5年,特别优秀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但不少于2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发给毕业证书;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并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在公开期刊发表一篇文章(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也算第一作者);
(2)第一发明人一项国家发明专利获授权或受理;
(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八、联系方式及申述渠道
1、联系方式:
院研究生部: 021-24239155(李老师) 021-24180254(汤老师)
sh_htjyzx@163.com sast_hr@163.com
八部:021-24185538(宋老师)
805所:021-24186606(黄老师)
509所:021-24230161(李老师)
800所:021-37842836(张老师)
802所:021-24236030(朱老师)
803所:021-24184341(陈老师)
804所:021-24182371(王老师)
806所:021-24181833(王老师)
811所:021-24178540 18717816116(手机、微信)(周老师)
复材:021-54313916(王老师)
六院801所:021-64852789-3606(周老师)
九院539厂:021-69058069(方老师)师)
2、申述渠道:
院研究生部:021-24180254
院纪委:021-24180000转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