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上述四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石油、石化、海洋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4.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MBA)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或者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
(四)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9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办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网站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在京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4)报名,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就读、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三)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考生还须带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专家的推荐书),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照相。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
(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和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一致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复试前与招生学院(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五)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七)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复查(以报名截止日期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四、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五、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六、特色招生项目
(一)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
1.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于2009年在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领域设立了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目前学校已在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信息学院、能源战略研究院五个学院(研究院)开设了该项目。
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作为一种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参考国外大学的专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专业课程全部采用英文教学,学位论文等也用英文撰写(为满足我国学位管理规定,需存档相对应的中文学位论文)。专业课程主讲教师分别来自我校具有丰富海外学术经历的教授、国外知名高校教授及跨国石油公司任职的专家。参加该项目的研究生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将被优先推荐硕博连读或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项目毕业生优先向我国三大石油公司推荐。
经过十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在制度建设、教学管理、质量保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从教师、用人单位、毕业生等多方面的反馈来看,通过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的培养,学生的英语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国际视野、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都有了明显提高。全英语教学培养模式也得到了国内大型石油石化企业的高度认可,较好地迎合了我国石油工业“走出去”战略对国际化创新人才的需求。
2.招生专业及人数
(1)我校将继续在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五个院开设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选拔对象主要为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也可招收少量硕博连读生和博士一年级学生)。
(2)各学院(研究院)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的规模控制在35人以内,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按一级学科口径选拔研究生组班,以上5个院为负责单位,其他学院(研究院)同学科专业研究生自愿参加。具体招收专业如下:
地球科学学院: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地质工程等
石油工程学院: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
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等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地质工程等
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等
3.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生源原则上来自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在学院(研究院)专业排名前40%;
(2)大学本科与研究生就读专业基本一致,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
(3)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英语六级成绩通过或近3年参加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达到出国留学基本要求。
4.招生选拔工作具体安排
(1)研究生院在复试期间将举行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招生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学生届时参加。
(2)有关学院(研究院)根据本院实际,在研究生复试期间,自行对符合条件的自愿报名参加该项目的学生的英语水平、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必须在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做出明确规定。
如想了解更多关于全英语硕士学位项目的信息,请与培养办公室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89733246。
(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工程师学院
1.概况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我国石油石化企业的资源与技术优势,整合校企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与竞争力,学校于2013年与位于北京的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中海油研究总院四家单位签署了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北京工程师学院)协议,实行校企“双主体培养”和“双导师”指导制,协同培养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安全工程等领域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工程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2014年8月,北京工程师学院被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首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全国仅有28所高校的联合培养基地入选)。2014年以来,北京工程师学院累计招收、培养了332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招生人数、专业及报考要求
2019年,北京工程师学院将继续招收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安全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材料工程等领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累计招收117名。北京工程师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学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之内。
3.选拔与录取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推免选拔,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复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参考书与该领域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同。报名及录取工作一般在研究生一年级下学期初进行,由北京工程师学院相关企业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选拔。
4.培养与管理
北京工程师学院招收的学生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进行为期1.5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之后,将进入相应共建单位(中石油钻井院、中石油安全环保院、中石化工程技术研究院、中海油研究总院)的所属部门进行1年以上的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研究生在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期间,企业为每名研究生提供不低于1000元/月的生活津贴。
校企双方针对社会和行业企业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需求,共同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实行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制,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可以以第一导师的身份列入年度招生简章直接招收研究生(同时对方单位配备一名导师协助指导),也可以以第二导师的身份协助对方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如研究生的实践研究课题方向与学校导师的研究方向不一致或学校导师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可以申请更换学校导师。进入北京工程师学院学习的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四家共建单位不承诺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
1.概况
2010年,学校与克拉玛依市政府及驻地石油石化企业共同成立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主要承担学校本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主要是企业生产实习及毕业设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是企业专业实践及论文研究)等任务。目前,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承担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企业主要有新疆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院和试验检测研究院),独山子石化(乙烯厂和独山子石化研究院)和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CPE新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
为保障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各项权益,并能按研究生培养规律接受指导,学校与克拉玛依市政府及驻地企业共同签署了《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与有关石油石化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管理协议》,明确了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待遇、指导方式、劳动保障、保密和安全规定等事务;学校任命了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学生学习期间各阶段工作安排,组织校企之间的沟通、交流等;成立了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党支部,安排专职辅导员与学生共同生活、学习,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协助学生处理各项事务;安排克拉玛依校区的教师协助校内导师参与实习研究生专业实践和论文工作的指导。
2016年1月,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被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全国仅有37所高校的联合培养基地入选)。自2011年以来,我校累计选派了400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赴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所属企业实习。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的规范有序组织、现场导师的丰富工程经验和认真负责态度得到了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认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2.招生人数、专业及报考要求
2019年,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将继续招收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等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累计招收46名。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招收计划列入学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之内。
3.选拔与录取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推免选拔,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参考书与该领域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同。报名时间一般在学生来校参加复试期间,学校将根据有关企业要求邀请企业专家与校内导师共同对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报名者进行面试考核。
4.培养与管理
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招收的学生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进行为期1.5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之后,将进入相应共建单位(新疆油田公司、CPE新疆石油勘察设计研究院、独山子石化)进行1年以上的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研究生在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期间,企业为每名研究生提供不低于1500元/月的生活津贴。
校企双方针对社会和行业企业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需求,共同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实行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制,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可以以第一导师的身份列入年度招生简章直接招收研究生(同时对方单位配备一名导师协助指导),也可以以第二导师的身份协助对方第一导师指导研究生。如研究生的实践研究课题方向与学校导师的研究方向不一致或学校导师不能有效指导,学生可以申请更换学校导师。
如想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工程师学院、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的信息,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詹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89733883。
七、其它说明
(一)学费和奖学金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相关政策可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cup.edu.cn/zizhu/)资助政策栏目查看。
(二)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退。
(三)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招生人数的预估值,2019年实际招生人数参照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或有增减,各专业考试拟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变动。我校部分专业将预留一定比例用于接收优质生源调剂生,请考生注意。
(五)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六)不允许在校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200)
联系电话:010-89733075 主页网址:http://www.cup.edu.cn/
电子信箱:sdyzb@cup.edu.cn
八、相关资料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统考数学、非外国语专业的英语、俄语以及部分专业的专业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科目,招生专业目录后附有考试参考书,不详者请直接与招生学院(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我校不出售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历年真题。
九、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院)代码 | 招生学院(研究院)名称 | 联系电话 | 导师简介 |
001 | 地球科学学院 | 89733074 | http://web.cup.edu.cn/geosci/szdw/gccrc/ |
002 | 石油工程学院 | 89733098 | http://web.cup.edu.cn/oil/teachers/well/ |
003 | 化学工程学院 | 89733089 | http://web.cup.edu.cn/chem/szjs/gccrc/ |
004 |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 89733495 | http://jdxy.cup.edu.cn/jdxy/web/run/sonclass.aspx?classid=6ebbe161-dfa1-4917-b029-53b3f783163a |
005 |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89733597 | http://cii.cup.edu.cn/jstd.html |
006 | 理学院 | 89732280 | http://www.cup.edu.cn/science/yjsjy/teacherjj/index.htm |
007 | 工商管理学院 | 89733792 | http://web.cup.edu.cn/sba/graduate/mentors/ |
00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0116374 | http://www.cup.edu.cn/rwsk/teacher/ |
009 | 外语学院 | 89733282 | http://web.cup.edu.cn/dfl/cultivate/graduate/mentor/ |
021 | 提高采收率 研究院 | 89734612 | http://web.cup.edu.cn/eor/develop/teacher/ |
022 | 非常规天然气 研究院 | 89739051 | http://www.cup.edu.cn/fcg/sciresearch/kytd/zzkyry/index.htm |
023 | 新能源研究院 | 89739070转804 | http://www.cup.edu.cn/newenergy/team/index.htm |
024 | 中国能源战略 研究院 | 89731752 | http://www.cup.edu.cn/aces/teachers/full/index.htm |
025 | 海洋工程 研究院 | 89731689 | http://www.cup.edu.cn/ocean/szdw/qzyjry/index.htm |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研究院)办公室(1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