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结合初试成绩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分配各学科专业当年度招生名额,审批各学科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及调剂、破格复试名单,统协全校的复试工作。
第六条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5人(含5人)以上组成。如人数不够的,也可吸收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另外须配备1-2名记录员。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
①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复试规定,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
② 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及其他复试工作。
③ 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破格复试名单;
④ 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 复试内容及形式
第七条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加试的科目应在当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告知考生);
② 专业课考试;
③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④ 综合情况面试。
第八条 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不同的形式。
① 专业课复试原则上采取笔试形式。
②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原则上由各学科专业组自行组织实施。不能自行组织实施的,可由研招办请求外语系教师予以协助。小语种口语水平测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③ 综合情况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及潜质。
为了保证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复试小组应预先制作一定数量的复试题目,然后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考生的具体复试内容;面试开始前应先核查考生出示的经研招办签有‘已复试报到’字样的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记录,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量化得分表》(见附件一)当场给出分数,并告知考生本人。面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给出评语。
④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研招办组织实施。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四、 其他复试(复查)内容
第九条 研招办对参加复试考生还应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① 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
② 对毕业证书及学生证的审查
在复试时应对全部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进行严格审查。无原件考生(学生证显示不是应届生的考生)一律不准录取。对原件有疑问,由研招办向发证单位核实。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