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安排复试,并提早通知考生。
2、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各院系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1)专业课笔试来源:www.examda.com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我校当年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具体由各院系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根据学科特点,确需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的,上述150分可分为:外语笔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
③面试办法来源:www.examda.com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来源:www.examda.com
2、不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面试总分低于90分者;
3、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综合素质考核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