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北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分别为8000元、10000元;全日制各类专业学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0元、12000元,各高校可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培养成本等因素,在不超过“封顶学费”的前提下,自行制定具体标准,报省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
根据国家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取消研究生公费制度。我省物价部门统一了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所有新入学研究生都要交学费。但老生仍按老办法执行。
物价部门表示,研究生全面收学费后,各高校会有各项奖学金制度,成绩优秀的学生,读研究生实际上还是不用花钱或少花钱。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高校会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确保其能顺利就学。(记者符樱 通讯员沈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