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 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我省报考点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口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一般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生一般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报名,网上确认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外省户口在本省报名和本省户口跨市州报名(以下简称异地报名)的往届生,网上确认须提供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在当地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学历,由发证高校收回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