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版《新闻理论教程》笔记(10)

本站 免费考研网/2009-04-04


3、在组织上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
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政治性的理论问题,对外必须统一于党中央的决定和口径,与党的步调一致,不得各行其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上级党委直至中央提出,有的也可以在党内刊物上探讨,但是在上级没有改变有关决定前不得公开发表,更不能另搞一套,宣传同党的基本主张相反的意见。”这个决定充分体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党的宣传纪律。党对新闻事业在组织上的这些要求,是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就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第三节 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党性原则对新闻实践的要求
    一、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新闻宣传的根本指针
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指导思想,也是党领导的新闻事业的指导思想。在我们的新闻宣传实践中,能否真正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针,是衡量我们的新闻事业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方针,具体到新闻工作的实践中,就要从如下几方面着手:
    1、密切结合实际,完整地、准确地、生动地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力求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明白晓畅。
2、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的各种新闻事实进行正确地分析、解释、报道和评论,使人们受到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教育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的教育。
3、坚持真理,敢于并且善于同各种错误的思想行为进行斗争。马克思主义要求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具有高度的政治坚定性和鲜明的战斗风格,在原则问题上明确是非,“对于那些攻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观点的谬论,要进行有充分论据、确实能够说服群众的批判。”
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就应该坚定地捍卫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坚定地贯彻和执行马克思主义。没有坚定的捍卫和宣传,就没有坚定的贯彻和执行;而没有坚定的贯彻和执行,捍卫和宣传马克思主义也只是一句空话。
二、积极、正确、全面、生动地宣传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正确制定和宣传贯彻自己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作为党的喉舌,新闻工作要积极、正确、全面、生动地宣传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使党的政策化为亿万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党性原则对新闻工作的要求,在新闻工作实践中贯彻这一要求就要做到:
    1、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新闻单位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时必须同中央的口径完全一致,宣传的内容应当正确地体现中央方针政策的精神和原则。同时对那些怀疑、曲解党的路线和政策的言论,要耐心细致地解释说理,进行引导和教育;对那些公开抵制和反对党的路线与政策的言行,要进行揭露和批判。这样就能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宣传党的政策。
2、明确由来,把握实质。政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是党在一定时期内指导群众的实际行动的指南。新闻工作正确宣传党的政策,就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释清楚党制定政策的出来和依据,把握党的路线和政策的精神实质,做到深知深解而不是一知半解,准确无误而不是歪曲走样,符合实际而不是主观武断,这样才能让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坚持辩证法,防止片面性。党的政策生动地具体地体现了唯物辩证法,要求新闻工作对它的宣传也必须体现辩证法的精神。这就是用全面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去看问题,避免观察认识事物的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和绝对化,这样就能使新闻报道符合客观实际,做到全面地宣传党的政策。
4、内容生动,形式灵活。党的政策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但是要使党的政策真正为群众所接受,成为群众自觉的行动,就必须在宣传中做到生动活泼。新闻事业主要是通过对事实的报道和评论来体现一定的政策思想的,不能设想把报纸办成单纯公布政策法令的公告牌,政策宣传也不能看作是对其条文的简单重复、注释和引申。新闻工作者必须深入到群众中去,用大量的、反映群众实践的生动事实,根据读者、听众、观众的不同情况,采取合适的形式,多层次、多侧面地把党的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
    三、接受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宣传工作纪律
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接受党的领导,是新闻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一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党领导的事业的一部分,必须服从党的统一领导,不允许同党闹独立性。为了保证实现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新闻工作者必须遵守宣传工作的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
    1、全党服从中央。党的领导首先是党中央的领导,是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领导。报纸、广播、电视要首先宣传中央的决定、决议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道;要以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为宣传报道的准则,不得发表与中央政策相抵触的报道和言论;在全国和国际性问题及有关场合中,除中央授权外,不得抢先在中央之前发表意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绝对不允许散布损害党和中央威信的思想和言论。这些都是党的新闻工作的纪律,无论是新闻单位还是新闻工作者个人,都不得违犯。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是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并把这一制度实施于党务、政务和军务中,对于协调上下级关系,增强组织纪律性起了重要作用,历史证明它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中,客观实际发展、变化快,情况又很复杂,更需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经常、及时地向党委汇报宣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取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这是新闻事业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组织保证。
3、坚持重要稿件的送审制度。报社、电台、电视台一个时期的宣传报道计划,阐述涉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的稿件如社论和重要的新闻评论,重大的典型报道和揭露性批评报道,凡是有可能造成很大影响而自己把握不准的,应按规定送党委或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征询意见。
4、坚持向党政机关反映情况的制度。新闻工作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是党和政府要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的重要渠道。新闻工作者同人民有着经常的、广泛的联系,对党的政策在群众中贯彻执行的情况最了解,有责任也有条件经常向上级党委和政府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新事物、新经验,反映人民的意志、愿意和要求。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密切党、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作用,以及作为党和政府及时洞悉舆情、把握社会脉搏的 “耳目”作用。
第四节  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和人民利益完全一致
一、 我国的新闻事业经历了曲折的道路,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只有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发扬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纽带作用,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
二、 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既要坚持党性原则,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新闻工作,同时又要表达人民的利益,充分反映民情舆论。真正成为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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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