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笔记第874页《2022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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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 (3)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 (4)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5)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 (6)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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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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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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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法律知识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第三章 基金从业人员操守
第四章 基金募集、基金份额的销售和交易
第五章 基金的投资交易
第六章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第七章 基金信息披露、估值和收益分配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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