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名词整理
一、重点名词(120个)
1.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①国家或社会通过②立法和行政手段对③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社会消费基金的形式,向由于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失业及其他不幸遭遇的发生而使生存出现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物质上的帮助,以④保证其基本生活权利的措施、制度和活动的总称。
2.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 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享有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保险制度。
3.社会救助(social succour):是以政府为主体,在公民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时候给予物质援助,增强弱势者适应社会的生存能力。社会救助是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指国家和社会群体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设施、发放的津贴补助、举办的社会服务和各种集体福利事业,以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社会福利的内涵是 以政府及社会为主题,以全体社会公民与社区居民为对象,以制度化与专业化为基本保证,以保障性与服务性为主要特征,以社会支持网络为主要构架,以物质资助 和精神支持为主要内容,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的,旨在不断完善和提升公民和居民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提高社会生活质量的社会政策和社会制度。
5.英国的旧《济贫法》:是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的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是由教区和地方财政共同负责对有劳动能力无工作和无劳动能力的贫民和孤儿实施济贫。但济贫与惩戒结合,惩戒重于济贫,不承认救济事业是社会责任及公民基本权利。
6.英国的新《济贫法》:是1834年因救济费用逐年升高,财政不堪负重而修改旧《济贫法》后的修正案,其主要内容是提出要受助者必须进济贫院,并由其统一严格管理和控制,必须在进院之前通过财产审查和资料证明是否确实贫困无依。但受助者无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
7.劣等处置原则:游手好闲者整个状况不应明显好于收入最低层独立劳动者的状况之原则。
8.济贫院检验:停止一切户外救济,救济活动集中在济贫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济贫院内受助者生活状况确实低于院外独立劳动者。
9.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是1935年 美国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政府为寻求刺激经济增长与创建事业保险体系之间的均衡而颁布的意在增进公共福利,通过建立一个联邦的老年救济金制度,使一些州得以为 老人、盲人、受抚养的和残疾的儿童提供更为可靠的生活保险,为妇女保健、公共卫生和失业补助的实行作出妥善安排的一部社会保障法律。
10.《贝弗里奇报告》:是二战后1941年英国由贝弗里奇制定的一项统管人们一生的公共保障计划,其主旨是用一种崭新的、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将英国变为“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覆盖全体英国公民,并为他们提供“摇篮到坟墓”完备的社会保障。
11.“撒切尔革命”:是指 20C70Y西 方国家“滞涨”时期,由新自由主义和新公共管理运动倡导的,以英国撒切尔政府领导的对英国公共管理和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以货币主义取代凯恩 斯主义,用货币流量增长取代就业生产指标;将国家责任转向个人责任,谋求创新精神、激励和财富创造;推行公共福利事业私有化、市场化,加强私人部门的社会 保险力量。
12.天赋人权:凡人,都具有天经地义的、无可辩驳的、不可剥削的生存权。
13.大同社会:最先由儒家《礼记》提出的,以互助互利为核心的社会构建理念,后由后人不断将其思想完善以致近代康、孙的社会保障理念和政策构想。
14.德国新历史学派:是19C70Y德国形成的强调经济学中的历史方法和经济理论(主要是市场经济、自由主义)的相对性,以突出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的学派。又称国家主义学派、社会政策学派、“讲坛社会主义”。
15.福利经济学:是1920年由英国经济学家皮古以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和马歇尔的均衡价格和“消费者剩余”理论开创的意在用经济学促进和改善人们福利的经济福利学说。
16.瑞典学派:是由19C20Y瑞典等经济学家创立的一套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学说。
17.凯恩斯主义:在凯恩斯思想基础上发展的经济理论,主张国家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通过增加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即扩大政府开支,实行财政赤字。刺激经济。维持繁荣。
18.新剑桥学派: 是现代凯恩斯主义的另一个重要分支。在理解和继承凯恩斯主义的过程中,该派提出了与新古典综合派相对立的观点,试图在否定新古典综合派的基础上,重新恢复 李嘉图的传统,建立一个以客观价值理论为基础,以分配理论为中心的理论体系。并以此为根据,探讨和制定新的社会政策,以改变资本主义现存在分配制度来调节 失业与通货膨胀的矛盾。
19.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与新古典综合派相似,都是以市场、效率为主(反对“公平分配”、“福利国家”,以效率为主),吸收有限的干预思想。“社会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总体调节+社会保障”。
20.供给学派:20C70Y形成于美国的学派,主张生产的增长决定于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供给和有效利用,“供给创造需求”,自由市场会自动调节生产要素的供给和利用,应当消除阻碍市场调节的因素。
21.公共选择理论:是应用经济学的假定和方法来研究非市场决策或公共决策问题的一个研究领域,其核心主题则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政府失败问题。
22.就业:就业的含义就是一定年龄阶段内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所进行的活动。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界定,即就业条件,指一定的年龄;收入条件,指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时间条件,即每周工作时间的长度。
23.劳动风险:是指劳动者的职业风险,它包括自然层面的风险与社会层面的风险。
24.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在国民收入生产部门内部各集团、阶层及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是在产品的和劳务的生产过程中,按照各种要素主体做出的贡献大小给予的货币补偿。
25.国民收入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国家以税收,社会保障制度或其他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再次进行的收入分配。
26.第三次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出于个人自愿,在习惯和道德影响下将可支配收入捐赠出去,形成慈善公益基金,然后资助那些需要资助者。
27.财政收支: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财政收入是国家为了保证实现政府职能的需要,通过税收等渠道集中的公共性资金收入;财政支出则是为满足政府执行职能需要而使用的财政资金。
28.储蓄:是指收入中未被消费的部分。
29.资本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资本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一年以上的长期证券。因为在长期金融活动中,涉及资金期限长、风险大,具有长期较稳定收入,类似于资本投入,故称之为资本市场。
30.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
31.政府公债:是政府凭借其信用而举借的债务。具有非强制性、按期偿还、付息三大特征。
32.贫困:是物质匮乏到难以维持最低生理上的需求(个人处于贫困状态的核心界定标准)。
33.人口政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为干预、调节和影响人口的数量、构成、分布等而制定的法令、措施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