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验证书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或鉴定后,根据不同的检验结果或鉴定项目签发的各种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统称为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在国际贸易中,检验证书起着公证证明的作用,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和进行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之一,也是通关、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结算运费等的有效凭证。在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的情况下,检验证书通常也是银行议付货款和出口收汇的依据。
目前,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主要有:
(一)品质检验证书(1nspection Certificate oforQuality),是证明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等实际情况的证明文件。具体证明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是否符合买卖合同或有关规定。
(二)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fWeightQuantity),是证明进出口商品重量或数量的证件。其内容为货物经何种计重方法或计量单位得出的实际重量或数量,以证明有关商品的重量或数量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
(三)包装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fPacking),是用于证明进出口商品包装及标志情况的证书。进出口商品包装检验,一般列入品质检验证书或重量(数量)检验证书中证明,但也可根据需要单独出具包装检验证书。
(四)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lnspectionCertificate),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畜肉、冻禽、禽畜肉罐头、冻兔、皮张、毛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品。凡加上卫生检验内容的,称兽医卫生检验证书(VeterinarySanitarylnspectionCertificate)。
(五)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lnspectionCertificate),亦称健康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fHealth)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或使用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验或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冻鱼、冻虾、食品、蛋品、乳制品、蜂蜜等。
(六)消毒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fDisinfection),是证明出口动物产品经过消毒处理,保证卫生安全的证件。适用于猪鬃、马尾、皮张、山羊毛、羽毛、人发等商品。其证明内容也可在品质检验证书中附带。
(七)熏蒸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fFumigation),是证明出口粮谷、油籽、豆类、皮张等商品,以及包装用木材与植物性填充物等,已经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件。主要证明使用的药物、熏蒸的时间等情况。如国外不需要单独出证,可将其内容列入品质检验证书中。
(八)温度检验证书(CertificateofTemperature),是证明出口冷冻商品温度的证书。如国外仅需证明货物温度,不一定要单独的温度检验证书,可将测温结果列人品质检验证书。
(九)残损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nDamagedCargo),简称验残证书,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的证书。主要内容为确定商品的受损情况和对使用、销售的影响,估定损失程度,判断致损原因,作为向发货人或承运人或保险人等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有效证件。
(十)船舱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onTank/Hold),是证明承运出口商品的船舱清洁、牢固、冷藏效能及其他装运条件是否符合保护承载商品的质量和数量完整与安全的要求的证书。
(十一)货载衡量检验证书(1nspectionCertificateonGarSoWeight&Measurement),亦称衡量检验证书,是证明进出口商品重量、体积吨位的证书。它是作为计算运费和制定配载计划的依据。
(十二)价值证明书(Certificate。fValue),主要用于证明发票所列商品的价格真实正确。
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应根据成交货物的种类、性质、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政府的涉外经济贸易政策和贸易习惯等来确定卖方应提供何种检验证书,并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货物检验条款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等。具体条款如何订法,举例如下:
例1:买卖双方同意以装运港(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质量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作为信用证项下议付提交的单据的一部分,买方有权对货物的质量和重量(数量)进行复验,复验费由买方负担。但若发现质量和/或重量(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并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后X X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