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执政为民是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要条件。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4.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新时期我们党的一项基本政治主张,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宪法原则,必须始终不渝地为之努力奋斗。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宏伟目标,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具有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构成了一个整体。
5.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目标,通过追求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党的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
第五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成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达到了新境界。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由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的。
目前,我国社会在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持续过程。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的现实依据在于:首先,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其次,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第三,这是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理论意义: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