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①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真理是对事物正确的认识,谬误是对事物错误的认识,两者对立统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此题目中说“世界上没有真正的错误,只有被忽略的智慧 ”,说明谬误在一定的中介和条件下,在本题中,是实践这一特殊条件,即可转化为真理。
②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即对立统一,统一即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发生转化。世界上没有真正的错误,只有被忽略的智慧,通过实践的形式,错误的观念可以有条件的,转化为其对立面即真确的智慧。事实上,题目中的话也充分说明了这一原理。
(备注:辩证法和认识论任一角度作为解答的突破口均可得分)
3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我们青年学生要大胆创新,犯错本身不等于错误,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敢于尝试。 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失败经常是成功之母,要为探索和创新提供宽松的环境,提倡创新,允许尝试, 宽容犯错,吃一堑,长一智,关键在于善于总结,只要人们即使分析总结失败的原因,发挥主观,不怕 失败,遇挫愈勇,与时俱进,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就能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从而从失败中寻求成功之路。这正符合了材料中的观点,坚持用发展和创新的眼光看问题,打破形而上学观点,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实践水平。
35.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调至 3000元。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82707人提出的意见23万余件。82536人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表意 见,其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意见高达83%。
2011年5月10日和20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还分别听取11位专家和16位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群体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社会公众对草案的意见。
6月27日, 个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仍未作修改。在审议过程中,有委员表示,网上征求意见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占 83%。对如此集中的意见,草案未充分回应,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更有委员指出,个人所得税法不是5000元、3000元的问题,而是如何更认真地对待群 众意见和老百姓的关注问题。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 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 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摘编自 中国人大网(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
材料2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首先,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一方面,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 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者纳税面调整后,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 绝大部分工薪所得纳税人在享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税负。这两个措施是不一样的,减除费用的提高是普惠,通过税率级距调整进行结构性的变化,是使中低收入纳税群体在减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此外,适当扩大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使低税率向大部分纳税人倾斜。其次,适当加大对高收 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变化联动,能够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以后,适当增 加一些税负。
摘编自 中国人大网(2011年6月30日)
(1) 此次个税法修改过程如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5分)
(2) 结合此次个税法的修改,分析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趋向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要求。(5分)
【答案要点】
(1) 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政治程序和政权性质相一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享有的真正的民主。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广大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获得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利。
本次《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修订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并且听取不同专家、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群众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社会公众草案的意见和网民意见,最终做出了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调整,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以主人公的态度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也必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减轻群众的负担,使人民群众得到真真的实惠,实实在在的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2)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趋向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问题,转向包容性和共享式发展,营造更加健康合理的的社会分配环境,切实处理好社会财富“蛋糕”的分配。因此要做到合理调整分配布局就要做到: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为此我们就要做到:一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二要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三要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四要取缔非法收入。要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致富。
此次个税法的修改,通过对个人税收的调整,切实提高了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同时有效调节了个人的过高收入,税法的修改更加体现了公平,有利于营造社会的公平环境和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引起的社会矛盾,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
36.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洲各国以独立。洎自帝其国,威行专制,在下者不堪其苦, 则民权主义起。十八世纪之末,十九世纪之初,专制仆而立宪政体殖焉。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 跃然动,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递变易,而欧洲之人种胥治化焉。”
“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要去这种政体,不是专靠民族革命可以成功……我们推到满洲政府,从驱 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来分作两次去做。讲到那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政体立宪政体。照现在这样的政 治论起来,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是革命。”
摘自《孙中山全集》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