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价值规律的作用
第一,自发地调节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这个作用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实现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个生产者都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而进行生产的,市场的供求变动和价格波动就成为生产者进行生产决策的主要依据。当某种商品生产过多时,市场上就会出现供过于求,从而导致商品价格下跌,使生产该商品的生产者收入减少。这时,生产者就会把他所拥有的生产资源转向其他有利可图的部门,从事其他商品生产。反之,某种商品生产过少,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价格上升,生产者就能够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吸引其他生产者把资源转入这一商品的生产。所以,市场供求关系变动和价格波动对生产者生产行为的调节,实际上是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在起作用。正是通过价格的波动,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着资源在不同部门的配置,使资源在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的部门中进行流动,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大体平衡。
第二,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商品按价值量进行交换的条件下,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品生产者,能获得超额收益;个别劳动时间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品生产者能获得正常收益;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商品生产者则只能得到低于正常收益的收益,甚至会亏损,会在竞争中被淘汰。这就促使所有的商品生产者不断采用新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劳动熟练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使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正是在价值规律这一作用的支配下,商品生产者具有为缩短个别劳动时间而展开竞争的巨大压力和动力,使改进生产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甚至成为生产者的内在要求,从而推动了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在经济活动中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同时也产生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价格的运动和竞争反映的是人们相互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处理这种经济利益关系是通过一定的机制实现的,这一机制的内容就是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从价值规律的要求来看,不管各个商品生产者的主观愿望如何,在市场活动中,只有当他的个别劳动时间符合于或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时候,他的劳动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否则,社会就不承认他的劳动。从竞争机制来看,各个商品生产者只有在相互比较中才能显示出自己的优劣。因此,这一机制在客观上就使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生产者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从而得到较多的经济利益。而在生产中处于劣势的商品生产者,则难以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最终不可避免地被市场所淘汰。
优胜劣汰是商品经济的原则,它是使整个社会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商品经济对社会生产力力经济发展具有的巨大促进作用,同优胜劣汰的作用是分不开的。优胜劣汰的作用,实质上就是价值规律与竞争机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商品经济中的优胜劣汰,就是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作用的具体表现。
当然,在充分发挥优胜劣汰作用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造成商品生产者的分化。这是因为,商品生产者并不都在同等条件下展开竞争。原来生产条件比较好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获得较高收益,就可以进事步用来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获取更大收益,结果越来越富。原来生产条件差的商品生产者,不仅没有能力改进技术、扩大生产,往往就会越来越穷,最后破产。这就会在整个社会范围内产生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又需要政府采取其他的措施,把市场机制的消极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