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实质上就是所有制问题。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历史的必然,它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内在的本质特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改革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大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针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阐述,由“必要补充”改为“基本方针”,由“基本方针”明确为“基本经济制度”,进而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是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实践,特别是在总结20世纪9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新发展。考试大
(二)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建立和调整所有制结构的理论依据,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我国生产力的总体落后、多层次和不平衡状况,要求有多种经济成分与之相适应,才能促进生产力进步,否则只能束缚和阻碍经济的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离开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不能体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墅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首先是由我国多层次、不平衡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另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本身还不完善、不成熟,还没有能力包罗社会经济的一切领域,这就需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起共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必须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克服姓“公”姓“私”的传统观念束缚。凡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不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私有制经济,都应该得到发展,都应该利用它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三)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1.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突破了把公有制经济仅仅理解为单纯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把公有制为主体理解为国有经济为主体的误区,标志着在公有制结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重大突破。
2.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3.公有制经济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有制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1)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3)公有制经济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四)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一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为主体,首先体现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性质,有效地组织社会生产,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不能简单地从数量和比重上衡量,而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质”的优势上,即体现在产业属性、技术构成、科技含量、规模经济、资本的增殖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其次,公有制为主体不等于国有制为主体,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二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控制国民经济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的稀缺
资源的能力。为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有所为,就是国有经济要控制少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在国防和具有自然垄断性的基础行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益性行业要占支配地位,在重要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通过少量国有资本控制和影响更多的社会资本。有所不为,是指国有资本要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让更多的社会投资主体进入,依靠多种经济成分解决现阶段面临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
三要支持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符合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促进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面宽量大,多为劳动密集型,是我国城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迅猛发展,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极富活力的新增长点,是近年来增加农民收入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力。以乡镇企业为重点,支持和帮助城乡集体经济发展,是调整所有制结构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