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思想政治理论精选实用教程 - 李海洋 第1集(5)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1-09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单选、多选)。
人的意识反映世界是自觉的、有目的的,表现出计划性和选择性。马克思说:人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人的活动的整个过程,就是围绕着“观念地存在着”的目的和蓝图而进行的。
(2)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选择题命制重点)。
意识不仅反映现象,而且反映本质和规律。人的意识不仅采取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不仅能反映现存事物,而且能追溯过去、推测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具有能动的创造性,即通过“思维操作”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超前的观念改造。这就是列宁所说的: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3)意识活动具有对象性(单选、多选)。
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意识能动性不限于形成一定的思想、目的、计划、方法等观念,更重要的是以这些观念为指导,通过实践把观念对象化,把蓝图变成现实。正如列宁所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改变世界不仅意味着推动客观世界的变化过程,而且意味着创造出没有人的参与永远也不可能出现的东西。
(4)意识对人的生理活动具有调控性(选择题命制重点)。
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的作用。意识和心理活动能够调节人体生理活动,影响人的健康状况。
总之,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这是物质、意识关系问题上的唯物主义。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物质、意识关系问题上的辩证法。而无论是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反作用于物质,都离不开社会实践,只能在实践中发生,在实践中实现。
2.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分析题命制重点)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1月23日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专门就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进行了阐述。他指出,要学习掌握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使主观世界更好符合客观实际,这是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工作方法。同时,辩证唯物主义并不否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而是认为这种反作用有时是十分巨大的。这就是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尊重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
(1)必须尊重客观规律。
承认规律的客观性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主观意识必须在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列宁指出,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乃是人的有目的活动的基础,人们只有在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认识和改造自然界,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认识和改造社会,要尊重社会规律。人们能够创造历史,但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人们必须通过实践的探索过程,在逐渐认识到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摸着石头过河”就体现了这个道理。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的条件。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但又不是直接存在的。规律是事物固有的本质联系,但认识规律的过程并不是现成的。人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积极自觉的活动,才能认识规律进而运用和驾驭规律。“投石问路”就体现了这个道理。
(3)实现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统一。
在人类实践活动中,才能实现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动物也有其各自的生存活动,但动物对自然界无论作用到何种程度,都总是本能活动。而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活动的重要区别就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中有着自觉能动性的物质性活动。脱离了人的需要和意识的能动性,客观规律性就成了无意义的外在客观性;而脱离了实践活动和客观规律性,人的主观能动性就成了单纯主观性。要把尊重事物的客观规律性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统一起来,把科学理性和创造激情结合起来。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
在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上,唯心史观把人们的思想动机看做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这必然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意志论。旧唯物主义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客观因素绝对化,必然导致形而上学机械论。那种不仅把客观因素绝对化,而且神秘化的思想观点则导向客观唯心主义宿命论。它们都因未能正确回答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而陷入了理论误区。辩证唯物主义则尊重规律的客观性,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实践基础上实现了二者的辩证统一。
3.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意识发挥着指导作用。因此,意识对于实践活动的发动、过程及效果都具有十分巨大的能动作用。但意识的能动作用是有条件的。
(1)从实际出发,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一般了解)。
客观事物有其自身的规律,主观认识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如实反映客观规律,才是正确的认识。人的实践活动只有以正确认识为指导,才能够符合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观认识如果脱离了客观实际,就不再是主观能动性,而成为主观唯心主义。
(2)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一般了解)。
意识的能动性只在精神的范围内兜圈子并不能得到实现,要使它得到实现,变为现实的物质力量,必须通过物质性的实践活动才能达到。意识通过实践,以实际的活动反作用于物质,这一过程就是意识的对象化过程,使主观见之于客观,使客观世界发生合乎目的的改变。意识的能动性正是通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而实现的。
(3)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选择题命制重点)。
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不能脱离一定的物质条件。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程度,并非仅仅取决于主观能动性,在很大程度上要以物质技术条件为依托,与物质手段的发展水平密切联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包含的道理就是,仅仅依靠人的意识发挥能动性,缺乏现实的物质条件,并不能创造出任何物质的结果。
4.社会历史趋向和主体选择的关系
(1)社会历史趋向和主体选择与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一般了解) 。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观点,社会历史趋向和主体选择的关系就体现为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决定论是关于因果性、规律性和必然性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主张决定论,但马克思主义不是机械决定论,而是辩证决定论。既看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也看到历史演进的偶然性;既把握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又把握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在错综复杂的客观历史进程中,既依据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又实现历史主体的选择性。这就是唯物辩证的历史决定论观点。
(2)社会历史发展的“可能性空间”(选择题命制重点)。
“可能性空间”是指,由于社会系统的复杂性,社会主体的能动性,社会历史过程的因果联系并不是单值对应的,而是多值或然的。社会历史所展开的因果环节并不是唯一的,而是并列着多种现实可能性,其中哪一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取决于主体的选择。社会历史发展存在着“可能性空间”的思想,指出了主体选择的客观基础,说明了历史运行的具体机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决定论。
(3)社会历史趋向和主体选择的关系(一般了解)。
一方面,主体选择并不否定社会历史趋向。因为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可能性空间是主体选择的客观前提,主体选择就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生活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的方向的选择。主体选择的对象只能存在于可能性空间中,而可能性空间主要是由不能自由选择的生产力及既有的文化因素所决定的。
另一方面,社会历史趋向通过主体选择实现。主体的利益和需要是选择的内在根据,主体的能动性就体现在选择什么和怎样选择之中。选择的方向、目标和方式是否正确只能由实践来检验。主体的选择是社会历史趋向的实现方式。
正确地把握社会历史趋向和主体选择的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着各种历史选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先后走过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这是既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又是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内在需要的正确选择。总之,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正确地对待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正确地把握社会历史趋向和主体选择的关系,对于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第二章第二节)
 
第二节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世界统一于物质,统一的物质世界是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唯物辩证法就是对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把握,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
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总特征、三个基本规律和若干成对范畴。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这三个规律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主干。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基本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螺旋式上升发展的过程和趋势。
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等唯物辩证法范畴是对三个基本规律的必要补充。范畴是普遍联系之网的网上纽结,它反映了事物种种矛盾关系的不同侧面,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重要环节。
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等思维方法,是把客观世界的辩证法自觉运用于人的思维而形成的辩证思维方法。
 一、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性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和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1.普遍联系的内涵和特点
(1)联系范畴的内涵(分析题命制重点)。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辩证法强调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正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如果否认事物之间的区别,世界便成了混沌一团,也就无法了解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辩证法要求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
(2)联系范畴的特点。
①联系的客观性(选择题命制重点)。
联系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性,事物一产生就会与周围的事物发生联系。事物必然与其他事物发生联系这种性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性。因此,我们必须从事物的固有联系中去把握事物。用主观臆想的联系代替事物真实的联系就是唯心主义。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进行主观任意的联系则是诡辩论。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②联系的普遍性(选择题命制重点)。
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内在体现,具有四层含义。
第一,内部联系: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第二,外部联系: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第三,整体联系: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并通过它表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第四,中介联系: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交互作用中,不存在完全孤立的东西。
③联系的多样性(一般了解)。
世界上的事物是丰富复杂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事物联系的主要方式有: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内部联系是指一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外部联系是指一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直接联系是指两个事物之间未经中间环节的介入而发生的联系,间接联系是指两个事物之间必须经过中间环节的介入才发生的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本质联系是指事物的本质属性之间的联系,非本质联系则是指非本质的其他属性之间的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不同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其中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决定着事物的基本性质和发展趋势。
(3)联系和系统。
①系统是由普遍联系而形成的事物的存在状态(理解性重点)。
系统实际上就是客观世界固有的事物的存在状态。自然界、社会和思维领域的任何事物都自成系统而又与周围环境和条件构成更大的系统。系统有多种分类:从要素性质的角度看,有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天然系统和人工系统等;从结构和功能的角度看,有静态系统和动态系统、线性系统和非线性系统等;从系统与环境的关系看,有封闭系统和开放系统等。
客观世界的系统反映在人的头脑中,就形成系统观念,早期的系统观念是实体性的系统观,即整体观。马克思恩格斯扬弃了德国古典哲学“整体和部分”的辩证观点,把社会看做有机系统。现代系统论借鉴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丰富和深化了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理论。
②系统的主要特征(一般了解)。
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有以下特征:第一,整体性。系统具有其组成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功能。第二,结构性。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各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结合方式即结构。第三,层次性。系统的不同层次地位和作用不同,其运动的规律也不完全相同。第四,开放性。系统与环境处于相互作用之中,不断与环境交换物质、能量、信息。
③系统观点与普遍联系(一般了解)。
系统观点具体地体现了普遍联系。在普遍联系中,系统体现为事物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系统是指进一步规定了的整体,即与其部分有机联系着的整体;要素指进一步规定了的部分,即处于有机体之中的部分。只有在“系统”中,才能真正理解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2.普遍联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1)普遍联系原理是反对形而上学的思想武器(一般了解)。
作为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反对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观点最有力的思想武器。只有通过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考察,才能正确地解释世界,科学地说明物质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指导我们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普遍联系原理是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基础(分析题命制重点)。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正确地处理和协调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的关系。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正是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普遍联系原理是改革开放的哲学基础(一般了解)。
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历史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不仅揭示了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普遍联系,而且揭示出联系必然导致发展。因此,唯物辩证法不仅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科学,而且也是关于世界永恒发展的学说。永恒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另一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1.联系与发展(一般了解)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在同一层次上的两个方面,表达的是对同一个世界的认识。
(1)事物的相互联系即相互作用。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着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2)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引起运动变化。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使事物原有的状态或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概括一切形式的变化就是运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变化是运动的一般内容。
(3)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普遍联系即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可以有多种状况:水平的或循环式的运动,即同一等级运动形式之间的可逆性变化;下降的或退化的运动,即由高级向低级、由有序向无序、由复杂向简单的变化;上升的运动,即由低级向高级、由无序向有序、由简单向复杂的变化。上升是运动变化的基本趋势。
2.发展的实质(单选、多选)
发展是指前进上升的运动变化。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范畴,就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物质世界演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是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上升运动。发展凝结着事物运动变化的成果,反映着事物新陈代谢的规律。把握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范畴,需要在运动变化的多向性中看到总体的方向性,需要在事物的量变中看到质变,在旧事物的灭亡中看到新事物的产生。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原理(选择题命制重点)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是指由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世界发展的辩证本性所决定的新事物必然取代旧事物的历史趋势。新事物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因而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因而日趋灭亡的东西。
(1)新事物在形态上比旧事物更高级。从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具有新的结构和新的功能,能够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而旧事物的各种要素和功能已不适应环境和客观条件。因此,新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新事物在内容上比旧事物更丰富。从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扬弃”了旧事物,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此,新事物具有本质上的优越性。
(3)新事物符合历史的前进方向。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先进社会主体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反映着社会进步的要求,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在社会变革发展时期,新事物战胜旧事物表现得特别明显,把握这一规律对于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4.唯物辩证法的过程论(选择题命制重点)
过程论是对唯物辩证法永恒发展的观点的深化。发展是一个过程,过程体现着发展,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也就是用过程论的观点看问题。
(1)过程论是对发展观的深化。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①所谓过程是指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
②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2)过程论在辩证法体系中的地位。
把世界看做过程的集合体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把世界看做永恒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是形而上学的思想特征。恩格斯指出,“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个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
(3)过程论对认识与实践的指导意义。
①过程论指导我们用历史的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做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
②过程论指导我们积极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探索发展规律,把握历史阶段和发展趋势,坚定信念,开拓创新,与时俱进。
5.唯物辩证法与科学发展观(选择题命制重点)
(1)科学发展观不仅是世界观,而且是方法论。
党的十八大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启示我们要高度重视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意义。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问题上的集中体现,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有效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2)科学发展观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内容。
发展是第一要义的思想,关于以人为本的思想,关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统筹兼顾的思想,都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而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意义最集中而具体地体现。
 二、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唯物辩证法必然要有其核心,无核心不成体系。唯物辩证法规律体系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有下列四方面原因:(多选)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联系和发展的实质;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就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量变质变规律所揭示的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关系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事物的螺旋式上升不过是事物矛盾运动的展开形式。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成对范畴,如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等,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就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问题的方法。把握对立统一是辩证认识的实质,是认识一切事物的根本方法,也是实际工作中的根本方法。
第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点,因而是否承认事物的内在矛盾引起事物的发展是两种发展观即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发展观的根本区别。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范畴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要把握对立统一规律,首先要理解矛盾范畴。
(1)矛盾范畴的含义(分析题命制重点)。
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
矛盾是客观的,但并不是直观的。矛盾虽然是普遍的客观的存在,但从来都不是一种直接的经验事实。矛盾双方不是实体,但往往以实体为载体,不能对矛盾双方作简单的实体化理解。所谓矛盾双方或矛盾对立面,并不是两个实体,而是两个相反的倾向或因素。自然界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疏散和凝聚、化合和分解,社会历史领域中的私有制和公有制、进步势力和保守势力、战争与和平、胜利和失败、强大与弱小等都是这样的矛盾关系。矛盾双方常常要以实体为载体,但矛盾双方本身绝不是实体。对矛盾双方作实体化的理解会导致把矛盾关系简单化。实质上,矛盾是指事物统一体内部对立因素之间的联系。
(2)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单选、多选)。
逻辑矛盾是指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自相矛盾,是人们思维过程和叙述过程中的矛盾,并不符合客观过程,不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辩证矛盾则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是生活本身的矛盾,是事物的客观本质在人的思维中的正确反映。列宁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把握辩证矛盾是辩证法的前提,纠缠逻辑矛盾是诡辩论的特征。
2.矛盾的基本属性(分析题命制重点)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的同一属性,矛盾的斗争性即是矛盾双方的对立属性。矛盾范畴就是通过对二者关系的把握来反映事物本质的。
(1)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同一性有多义,矛盾同一性特指处于对立面关系中的双方的联系。如果两个互相区别的东西不存在于统一体中,它们的关系就不是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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