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20**年以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府工作大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眼实现“构建公正、规范、和谐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这一目标,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科技创新、加强现场监督、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现将20**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 、20**年工作总结
1-12月份交易情况:完成各类交易项目共2858个,共完成交易场次518场,场内交易成交总额59.06亿元(包括工程建设备案项目1.79亿元),通过规范交易共增收节支7.32亿元。其中工程建设类完成招标217场次,成交项目235个,成交金额45.55亿元,比预算价节约投资6.76亿元,节支率12.94%;组织政府采购开评标(公开招标、谈判、询价)239场次,采购成交金额2.46亿元(包括定点、协议采购),比预算价节约资金**78万元,节支率6.03%;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共27场次,成交54幅地块,成交金额9.01亿元,比起始价增加3469万元,增幅4.00%;国有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共23场次,成交额1982万元,比评估价增收206万元,增幅11.60%;组织其他公共资源交易12场次,成交金额455.44万元,比预算价节约资金311万元,节支率40.59%;组织用能权交易和土地指标交易成交项目各1个,成交额分别为**.8万元和1.12亿元。
(一)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发挥助手作用。
紧紧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加强调查研究,解决交易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功能。
1、融入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县委县府中心工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重点工程事先介入,靠前服务,关口前移,不断拓展服务外延,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实行重大项目“特事特办”,全力推进重大项目招标提速增效。配合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积极参与“**高铁产业新城”、全县污水管网建设、农村污水治理、水面保洁工程建设等项目,推进我县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协调处理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项目建设特点和进度要求,找准各标段时间节点,及时衔接招标服务时间、增设开评标场次等,做到超前或“零时间”完成工程项目招投标,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2、加强调查研究,着力解决交易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针对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延伸和交易形势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投标最高限价的设置、住建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的确认及业务承接、监理单位收费设置、招标代理机构收费区间设置等新问题,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各方对招投标交易意见和建议,共梳理意见建议26条,并将这些意见建议作为议题提交部门专题联席会议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在交易活动中应用。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交易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邀请招标项目的审核、监管;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二次招标失败后直接定标活动程序;配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监理项目审计;协助县住建局出台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管理办法和诚信考核结果应用办法;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6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
(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
以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根据新修订的《**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县小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制约、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
1、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管职能,实行精细化监管,严格实行招标项目“事前备案、现场监督、受理投诉”监管模式,环环相扣,实行每个环节无缝对接。一是事前备案。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等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交易文件)严格实行事前备案制度,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交易文件)中的歧视性、排斥性、倾向性等违法违规的条款坚决予以纠正,提出修改意见;二是现场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交易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程序性进行现场监督;三是受理投诉。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质疑,积极协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调查核实,并进行书面的答复,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积极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对涉及司法程序的投诉、举报积极将有关资料移送到司法部门。
2、完**府投资工程项目评标专家管理机制。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办法,出台了《关于调整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办法的通知》,提高从省、县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项目的规模标准,并且对招标人自行组建评委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修订和完善对专家评委的考核制度,运用评标专家电子化考核管理系统同步实施专家评标行为监控和考核,采用“一标一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与评标专家个人信用记录档案挂钩,先后有25名专家得到表彰,35名专家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再继聘,实现了“能进能出”的专家动态管理考核机制;调整和充实县级评委专家库,扩充评标专家队伍,今年以来,新增2个类别专家库共73名专家,同时在联网市级专家库的基础上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联网;增设镇(街道)、部门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县级专家库抽取终端,实现了县镇两级平台评标专家库资源共享,满足了不同项目对评标专家的需求。
3、完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机制。出台《**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进场交易实行招标代理机构进场登记制、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制、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制,根据全年代理项目数量及扣分情况确定进场交易信用得分,结合代理机构标后信用评价,一并与各代理机构招标信誉得分挂钩,全面客观地反映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情况,有效促进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会同县监察局、住建局等部门对全县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运作情况开展执法监察,针对小型平台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有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讨论研究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对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从组织机构设立、制度建设、进场交易、办理招标事宜、标准化管理、信息发布、评委抽取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5、修订《开标会议程序》。修订了《开标会议程序》、《开标须知》等十三项上墙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深化公共资源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适应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需要,形成标准工作规范和流程。
(三)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创新科技手段、交易方式,标准化服务建设等,有效提高交易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化配置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1、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顺应电子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化招标,逐步实现招标投标无纸化,遏制投标人哄抬投标报价的现象,解决评标专家的评标不公等问题。一是正式启用我县电子化招标系统。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正式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退还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进行招标,并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及时解决启用后发现的财务接口与银行账户匹配等新问题;根据电子化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适应性修改,以点带面,全面推行。二是对交通、水利项目进行试运行。启动交通水利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管理子系统,对原有的网上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随机抽取专家语音自动通知系统、led实时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开标区及评标区视频动态监控系统等进行有效整合,并统一纳入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管理系统;做好对投标单位、中介代理机构开展业务系统培训工作,为全面启用水利交通项目业务管理系统做好准备。三是“**招标采购网”改版。加大对小型平台信息公开透明程度,在“**招标采购网”内增加小型工程预中标公示和中标公告栏目;开发小型平台评标专家抽取系统远程抽取终端软件,方便小型项目从县专家库抽取专家,同时提高了对小型项目评标专家的保密性。
2、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以深化“阳光招标,六心服务”服务品牌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巾帼文明示范岗、“五型机关”等活动,深化公共资源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涉及交易中心内部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办事程序、现场管理、保证金收退、质疑投诉等制度进行梳理整合,为进场交易主体提供标准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交易中心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平台服务水平。
3、构建公共资源“大平台”。以“招投标管委会”更名为“公共资源管委会”为契机,构建公共资源大平台,按照有序推进原则,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内容,明确集中资源交易目录,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探索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围绕土地使用、用能用水、污染物排放等关键要素,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切实推动资源要素配置向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转变。
4、打造交易“信用平台”。完善标后信用评价机制,继续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实施方案》,一是在20**年标后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对10个水利项目、5个交通项目、11个园林绿化项目、5个市政项目的施工单位及23个监理单位、8个招标代理机构、6个跟踪审计单位、7个结算审计单位评价结果分成“aa”、“a”“b”、“c”、“d”等六个等级,在招投标交易文件中设置相应的信誉分值和标后信用评价等级分值的占比,把评价结果应用到我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中。二是20**年度又对住建、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建设项目的施工(装饰)、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结算审计53家建设单位的103个项目采用听取建设单位、参建单位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标后信用评价,将评价结果在“**招标采购”网上公示,并将在20**年度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交易中应用,实现标中标后相互衔接净化市场,有力地推进了我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我县招投标交易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5、探索政府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方式。发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功能。针对部分商品政府采购协议价高于市场价,采购人在协议采购中任意选择高配置机型、对供货商选择有明显倾向性以及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选择部门采购量大,物品稳定性高、较为成熟常用的台式计算机、显示器、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等通用类货物,邀请县采购办、采购人代表、相关行业专家对招标项目要求、评标办法、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进行了讨论审核,精心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做好批量集中采购,以有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招投标运作体系。
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报名、保证金收退、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和开评标现场等为重点,严格把关,规范各方交易行为,完善招投标运作体系。
1、推行交易信息公开。拓展信息服务内容,延伸信息发布范围,完善信息发布媒介,利用场内公告栏、互联网、电视台、报纸等各类媒介,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发布交易活动的相关信息和交易结果,以及标后市场监管信息如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等。今年以来已经为各类交易主体已经发布**77个项目的相关交易信息。
2、严把交易报名审核关。对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报名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活动的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相应要求进行报名条件审查,并报相关行政部门,为监督部门监管提供条件、依据。今年以来已经为2845人次的投标人提供报名审查服务。
3、做好开评现场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开评标的各项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中心硬件建设和内部管理为交易各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交易环境,坚持安排专人管理开评标区,定期检查开评标设备保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进一步完善开评标信息预告制度,严格评标区封闭式管理制度和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今年以来共提供开评标现场服务518场次。
4、严格规范交易保证金收退工作。为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规范交易活动,充分发挥保证金的作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交易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工作,今年以来共收退保证金收退4100余笔,涉及总金额达32.03亿元。
5、完善中标通知书的格式。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增加了项目负责人的签名栏,使得中标通知书所含的信息更加全面,便于相关管理部门的跟踪管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行政职能
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和开评标现场等进场交易监督为重点,强化部门联动,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规范投诉质疑处理程序,实行精细化监管,严格实行招标项目“事前备案、现场监督、受理投诉”监管模式,环环相扣,实行每个环节无缝对接,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
1、加强项目进场交易监督。严格执行《**县招投标交易管理与监督办法》,突出监督重点,以监督对象、监督类别、监督环节、监督方法为重点,严格把好招标方式选择、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和开评标现场等项目进场交易监督关。对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进行全程场内监管,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抓住招投标交易中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开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建、定标等方面的主要环节,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今年以来共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备案共计702份,备案纠错或提出修改建议共计8057处,参加现场监督共计394场次,现场纠错并提出意见建议共计531处,出具监督报告共计401份。
2、推进部门联动监管。县公管委积极推进与行业主管等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一是对一些特殊的货物招标项目,采取“论证-答疑-告知”三项举措,即会同发改局、行业主管部门及三名以上的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与招标人联合召开标前预备会,告知投标单位废标情形,三项举措强化了对招标文件的备案功能,逐步形成了同类招标项目比较成熟且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招标文件,同时提高了招标成功率和质量,“流标”现象明显减少,据统计,今年以来,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共发生流标9起,比20**年同期的35起减少26起,同比下降288.9%。;二是对招标文件进行再细化,对水利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进行明确界定以及对项目负责人公示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三是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格式及招标文件备案申请格式,为我县制定出台示范性招标文件做好铺垫;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在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标后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考核管理办法,把标后信用评价和进场交易考核两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结合起来,实现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其后的招投标交易活动中,以此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听取行风监督员关于加强乡镇平台指导、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员配备等意见和建议,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水平,从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角度提出了加强乡镇平台指导、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员配备等意见和建议。
4、规范投诉质疑处理程序。严格规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质疑、开标现场质疑和评标结果质疑的受理、登记、核实、答复、备案等程序,完善平台投诉质疑处理制度和代理机构质疑处理制度,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质疑,积极协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调查核实,并进行书面的答复,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积极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对涉及司法程序的投诉、举报积极将有关资料移送到司法部门。针对投诉的工程建设监理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责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评,现已经取消杭州庆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预中标人资格,维护了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质疑、投诉案件**件,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有效质疑1件,政府采购质疑、投诉10件,产权交易质疑、投诉1次,其他公共资源交易质疑、投诉3件。
(六)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推进小型平台建设。
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发[20**]125号关于印发《**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精神,加强对镇(街道)招投标平台业务调研和业务协调,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小型平台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根据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调动较多的实际,及时调整招投标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招采办、交易中心组成人员,县级部门(单位)已经成立组织机构的随着人员的调整及时调整招投标交易管理领导小组、招采办、交易中心组成人员,做到管办分离,职责明确,充分发挥工作人员作用。
2、加强制度建设。贯彻**发〔20**〕124号、125号 、善公管委〔20**〕5号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小型平台招标采购交易的管理办法、制度和细则,修订、完善已有规章制度,各县级部门(单位)按照镇(街道)招标采购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招标采购交易管理办法、制度、细则,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跟进配套制度的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富有成效的招标采购交易体系。
3、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重点环节的监管,一是继续抓好进场交易工作。凡符合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统一按规定纳入小型平台的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交易;二是严把招标文件会签关。招采办对招标条件、评标办法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主管部门(职能科室)对工程预算价、最高限价、异常低价的设置等是否科学合理,投标人资格要求等是否恰当进行审核。三是积极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低价中标制度。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一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防止恶意抬高投标报价和恶性低价竞标。四是抓好开评标现场监管。凡是进平台的小型工程项目,招采办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协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部门及时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五是加强项目的标后管理。规范项目变更审批程序、审批环节,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镇(街道),特别是县级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派出业务骨干到镇(街道)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业务档案,观摩开评标现场等进行业务指导,并对镇(街道)机关、部门以及村有关项目业主、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
5、开展执法监察。会同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集中时间对20**年度全县9个镇(街道)、县教育局等8个县级部门(单位)招投标平台1-8月份的603个工程建设项目(包括10万元以下直接定标项目、简易方式交易项目、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已向有关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9份,进一步推进全县各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规范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
以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学习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的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科学发展。
1、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平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继续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的ab岗制度,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招标师等各类资格考试,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分类考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