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区水利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水利部门大力支持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实施小型水利改造提升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拆除重建、小流域水土保持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力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农田水利发展新格局。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水利防洪工程加速推进
1、**闸站重建工程年内完工。该工程分为**闸重建工程和**排涝站新建工程两个项目,按闸站一体布局设计,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重建后**闸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流量262m3/s;**排涝站泵站装机3台套,总装机容量945kW, 计抽排流量14.2m3/s,闸站工程于2015年10月同步开工建设,今年汛期抢抓施工进度,于7月4日发挥临时排涝效益,目前主体全部完工,正在扫尾。
2、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一是完成**河东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为2650万元,治理河道总长7.08km,工程于今年汛期全部完工;二是年内完成**河工商殿段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2614.43万元,治理河道总长5.82km,工程于2015年10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建安工程进度达94%,确保年内全面完工;三是争取**河新联圩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6年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664号)文件,我区**河新联圩段河道治理工程列入今年投资计划,目前已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报批工作,现正在走招标程序,立争12月份开工建设。
(二)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我们坚持把农田水利作为改善民生、助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农田水利项目成为农村公益事业的代表,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
1、积极开展2016年度小型水利改造提升民生工程。省厅下达我区任务为:小型泵站1010千瓦;小型水闸20座;中小型灌区2处2.7万亩;塘坝205口;河沟44条;末级渠系3.0万亩。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区今年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年前下达计划任务,3月份开工实施,截至目前完成塘坝150口、河沟31条、泵站3座330kw、水闸8座、中小灌区1处1.5万亩、末级渠系1.16万亩;其他建设任务正在抓紧实施,即将完工。
2、小型农田水利农点县项目按年度建设。一是完成2015年度项目,共涉及**乡的**、**、**、**前江5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项目总投资250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200万元,省级配套80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30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206.9万元。工程于去年9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今年6月份完工;二是开工建设2016年度项目,项目区位于**乡境内,涉及**、**、**、**、**、**村共6个行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项目总投资2500.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200万元,省级配套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0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200.67万元,项目于9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完成进度35%,计划明年2月底前全面完工。
(三)防汛抗洪取得全面胜利
2016年受厄尔尼诺事件影响,我区降雨过程多、强度大,特别是6月下旬至7月中旬,遭遇连续强降雨侵袭,同时,长江也发生了仅次于1954年的大洪水,暴雨洪水叠加导致全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严峻,全区累计发生大小险情86处,较大险情28处,受灾人口达142581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极大威胁。根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斗争,确保了全区35座水库、18座尾矿库、长江干堤及重点圩口安全度汛,全区没有发生严重的城乡涝灾,无人员伤亡,取得了今年防汛抗洪工作的全面胜利。
1、制定预案,落实责任。我局结合历年汛情特点,在今年水雨汛情趋势预测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专班对全区各类防汛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重点对江心洲和外滩圩人员转移安置预案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包括人员转移数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及保障措施等,确保转移安置工作安全有序。区水利局所有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全部落实到指挥部和各分部,有的进驻乡镇和圩口一线指导;严格落实防汛责任体系,将涵闸、水库、泵站、险工险段分片、分段、分点责任到人。区水利局举办了全区防汛抢险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防汛人员防汛抢险的基本常识和技能,作好随时投入抢险的准备。
2、排查隐患,加强防范。早在3月份,我局就开展了汛前检查和专项蓄水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更换了钟鸣羊形山水库损坏的螺杆,新建天门镇永冲水库栈桥方便启闭机操作,对其他有隐患的水工程均明确责任单位,要求加强观察和值守,落实度汛措施。进入汛期,再次对全区各类防洪工程设施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排查,督促各乡镇重点落实河道、堤防、水库大坝清障工作,对汛前检查发现的30处重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或落实了度汛措施。
3、集结队伍,储备物资。全区组建了各类防汛抢险队伍140支4075人,其中区级防汛抢险应急队伍6支共475人。组织开展了防汛抢险人员实战演练,重点是堤防查险、管涌处理、人员搜救和转移等,增加防汛抢险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实战水平。在物资储备方面,全区建有30个防汛器材库,共筹备块石3.1万吨,砂石料5.9万吨,草袋、编织袋40.4万条,木材1410立方,土工布5.3万平米,水泵120台。
4、当好参谋,科学调度。入汛以来,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防洪工程调度,合理控制河湖库水位,突出重点部位防范,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长江水位达到14米后,洲滩圩堤防险情不断,防守力量不足,工程技术人员全部进驻乡镇和圩口检查指导。对复杂重大险情,第一时间组织专家现场会商,及时制定抢险方案,确保了险情有效处置。建立完善了每日防汛工作例会、科学会商调度、分工包防责任等制度,有效保障各处险情得到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5、加强协作,保障有力。统筹协调全区防汛抗灾工作,及时调度防汛抢险物资和人员,切实搞好后勤服务与保障,先后印发各类防汛抗灾工作通知、请示、报告、命令等文件82份,编印《防汛简报》21期,编辑发送水位及预警信息8.6万人次15万条,将区防指的决策部署及时反映给上级,落实到各防汛指挥部和区直各部门,确保了政令畅通。协调区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民政、卫生、文广、供电等部门和单位,积极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保障工作。汛期,动用卡车67辆、客车8台、船只10艘,调拨编织袋16.56万条,木材260立方,瓜子片680吨,块石840吨,石子850吨,黄砂60吨,铁丝2050公斤,保证应急抢险急需。启动江心洲、外滩圩等重点圩口内老、幼、病、残、弱群众和重要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共转移安置群众13072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灾后水毁修复加速推进
今年汛后全区共安排水毁修复工程287处,其中重点水毁工程29项,包括圩口堵口复堤、堤防除险加固、泵站改造、水库除险及河道修复等工程,通过修复重建切实增强区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全区水毁修复工程多、任务重、时间紧,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我们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全力推进,目前全区已完成修复217处,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同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已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涝区排涝设施建设、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等几类项目纳入其中,争取按期列入省级批复下达的2016—2019年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任务,着力提高流域和区域防洪减灾能力。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进展
1、完成牡丹河水土保持治理二期工程。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县、**县、**区、**县2014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水保函〔2014〕1199号)文件精神,批复我县牡丹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729万元。本工程分二期实施,第一期工程投资400万元,该工程已于2015年5月底完。第二期工程投资329万元,2015年11月正式开工,2016年3月底完工,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8.22km2。
2、开工实施**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区位于天门镇,涉及郞坑、金塔2个行政村。工程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0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180万元,建设规模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工程于今年8月8日进场开工,目前已完成工程总进度70%,计划12月中旬完工。
(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围绕“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总目标,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理顺产权和管护职责,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规范运作、全面实施的方法,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发证890套。结合我区开展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工作,及时出台了《**市**区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管理运行维护考评办法(试行)》,按季度对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组织队伍建设、管理维护内容标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核拨管护经费。
(七)水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1、加强长江非法采砂监管。2016年以来,区江砂办共查处各类非法采砂、非法运输(过载江砂)船只近60余艘,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2人(目前该两人均已判刑)。罚没款共计壹佰余万元,拆解各类船只15艘(其中2016年4月26日拆解6艘、2016年9月25日拆解9艘),有力地打击了盗采江砂的疯狂气焰,通过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行动,我区管辖的水域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采砂船存量也所剩无几。同时加强集中停靠点的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对辖内所有“三无”小型采砂船只一律实施集中管理,强制拆除非法采砂机具,逐条登记船只、船主身份及联系方式,建立“三无”小型采砂船只信息库。我区严格监管长江采砂工作得到长江委和水利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2、强化长江河道管理。加强堤防和岸线的管理,东**圩护堤组每周安排一次定期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河道、堤防进行巡查,发现问题或有人举报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随时到现场处理和解决,并按照登记制度认真做好记录。对**河流域码头和非码头实施进行摸底调查,对拆除经费进行了估算,同时制作了宣传牌3个,发放了宣传单30余份,对河道岸线整治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与港口海事**处联系协商相关整治工作。制定了**河岸线整治方案(送审稿)报政府研究,拟于12月底前关闭**河区域内4处码头和2处砂场。
(八)党建工作真抓实干
一是抓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局领导上党课作为常规工作抓长抓细,局领导带头讲党课3次;提升学习手段,邀请专家授课,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支部所有党员每天坚持记学习笔记一张纸以上,每月完成一篇心得文章以上;河道局支部创建了微信群,办公室每天把要求学习的内容发给每位党员;机电站支部以各基层排灌站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学习,加强日常学习交流。二是抓管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摸清我局党员基本信息、参学频次、流动党员等情况,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三是抓基层,坚持“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教育片3次;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机关党内重要事务和党费收支情况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按照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局直各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运用考核结果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四是抓“两个责任”落实,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要求,落实了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并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认真种好“责任田”。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各自分工,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部门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适时安排和督查,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水利项目建设方面,地方配套资金难落实。由于水利项目多,且各类项目均需要地方自筹资金,区财政难以落实大量配套资金,导致部分工程无法全部按设计要求完工。二是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协调难度大,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大量的征地拆迁任务,协调的矛盾多、任务重、难度大,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三是在自身管理方面,技术人员匮缺尤为突出。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断加大水利投入,对我们来说,是机遇的同时也是挑战。目前各类在建工程多,水利工程建管任务繁重、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凸显。
三、2017年工作安排
第一,全力抓好项目争取工作。坚持项目兴水,把握好政策的节奏、重点,紧盯中小河流治理、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防汛抗旱、“小农水”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项目信息,与省水利厅加强对接,确保项目争取工作长足发展。
第二,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明确责任抓进度,克难攻坚赶进度,监督检查促进度,质量管理出进度,廉政安全保进度。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小农水重点县、小型水利改造提升、**河新联圩段河道治理等工程进度,确保汛期发挥效益。同时加大资金调度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兑现,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亮点工程。
第三,全力抓好核心职能履职。一是做好2017年度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二是加强长江河道管理、长江采砂监管,维护堤防安全及河势稳定;三是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完成财政下达的水资源费征收任务;四是按期完成小型水利改造提升民生工程任务。
第四,持之以恒的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区委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为根本任务,做到不虚不空,务求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省、市、区委关于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把从严管干部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在干成事的基础上力争不出事;三是注重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按要求执行。规范网上信访信息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答复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