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居民养老保险季度基金管理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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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1季度圆满完成了省、市、县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1-3月,我县共有222033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1-3月享受养老金待遇85162人。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0662.50万元,预算支出为9035.34万元。2017年1-3月实际完成新型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8.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2.93%;实际发放2205.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4.41%。
(一)收入
从预算执行情况来看,城乡居保收入为10662.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2.93%。其中除财政补贴收入184.98万元之外,2016年一季度参保缴费收入1108.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5.45%比上年同期增长12.89%。
针对春节期间居民返乡高峰期,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力时机,组织广大干部、社区党员进村入户,给群众算政府投入帐、家庭收益帐,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参保缴费收入同比增加126.59万元。
(二)支出
从预算执行情况来看,2017年第一季度城乡居保支出2205.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4.41%,完成达到全年的四分之一,属于正常发放进度。
(三)结余
一季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13440.6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数众多、居户分散,工作极具长期性、复杂性。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逐步掌握新的工作方法,探索新的思路,进一步促进工作的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居民参保金额低,待遇低。我县选择最低档次100元的缴费人数占全部缴费人数的98%,选择200元至100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人数比率为1.2%,选择1000元以上缴费档次参保缴费人数不足1%。大部分参保人领取养老金不足100元,从而影响参保人的积极性。
(二)系统计息大于实收利息,形成系统利息和实收利息的差口,基金增值率很难得到保障。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3〕54号)文件,城乡居保可以转社保,导致大量参保人员转向购买社保,对居保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影响。
(四)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速较慢,有时导致无法及时进行业务操作和进行数据查询。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基金发放管理。城乡居保每月发放的养老金人员包括正常享受养老金人员、新增到龄人员与当月资格认证续发人员三部分。对于正常享受养老金人员,我局将每月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局联系,发现重复领取的,立即停发城乡居保养老金。对于新增到龄人员与当月资格认证续发人员,要严格养老金领取资格的认证工作,做到该领取的足额领取,不该领取的坚决不领,保证正确发放,杜绝重复领取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二)加强基金增值管理。积极与银行协调,全面落实基金优惠利率制度,同时在保障发放的前提下,对结余基金转存定期,极大的保证了基金增值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讲清补助政策。帮助居民算清明白账、实惠账,使老百姓树立早交多交补助、利息高,到龄时待遇领取更多的思想。城居保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部分群众对政策不了解,不明白,这就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城居保制度全覆盖、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同时要组织各乡镇、村(社区)召开城居保政策宣讲会,现场为居民答疑解惑,把政策讲透,内容讲详,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居民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