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以落实“降成本、优环境”等优惠政策为主线,以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为核心,通过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等手段,不断夯实医保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构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县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全县现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2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3.6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12.64万人),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1415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收入**45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246万元),支出9036 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509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978万元),支出3167万元。
(二)工伤保险。截止到**年12月,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个(不含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及国有关破改企业老工伤),参保人数2.01万人,工伤保险基金当期征缴414.05万元,支出220.66万元。
(三)生育保险。截止到**年12月,生育保险参保单位388个,参保人数1.**万人,生育保险基金当期征缴450.4万元,支出842.72万元,超支392.32万元。
(四)新农合。截止到**年12月,全县现有参合人数68.36万人,参合率达**%,当期征收新农合基金36915万元,支出34395万元,结余2520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亮点工作
1、积极推进“同舟计划”,全面落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上级要求,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利用电视媒体、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集中宣传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尤其是按项目参保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政策。截止**年12月底,全县共有160个新开工建筑项目,4375人次按照工程项目参保缴费方式参加了工伤保险,合计征收工伤保险费170.17万元。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对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了“4+1保障线”。为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我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构建了“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年终二次补偿”多层次立体式的“4+1”健康扶贫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自负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低于10%。截止到12月底,全县新农合补偿18414人次,补偿金额4432.43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041人次,补偿金额983.33万元;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160人次,补偿金额220.06万元,自付比例仅为5%。
3、配合国家审计署关于全国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工作。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全国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工作的工作安排,配合审计组做好今年8月至10月份的基金审计工作。在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的同时,也为顺利完成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机构整合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要求,我局于**年10月27日前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的职能、机构、人员、资产、档案等归口整合工作。积极配合市本级出台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确保了2017年1月1日起建立并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5、制定出台了**县公务员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医疗待遇,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机制,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县于8月底制定出台了公务员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有力地保障了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和合法权益。
三、明年工作计划和思路
1、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过渡与衔接工作。根据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工作要求,有序地开展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在保证参保人员缴费和就医待遇不受影响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城乡居民基础信息数据,确保新老政策交替时,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2、落实公务员医疗保险政策。根据省、市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展公务员医疗保险申报登记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医疗待遇水平。
3、强化基金监管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优化经办管理模式,加强风险内控管理,建立基金安全巡查、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通过完善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增强基金监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