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农业生产主体调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农业生产主体调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市农业局:
根据*农发〔20xx〕51号文件《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对上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通过自查和自纠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由董传铭局长任组长,虞振虎、周善彪、郑宏海、陈维虎任副组长,各职能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具体负责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落实及情况综合上报工作。3月20日,专题召开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和执法年活动及例行监测工作。董传铭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二、突出工作重点,细化整治方案
3月19日,局下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农林发〔20xx〕18号),确定种植业产品、饲料、兽药及畜产品、认证“三品”农产品和农资打假五项专项整治,分别由农技中心、林特中心、畜牧兽医总站、检测中心和农业执法大队负责牵头。各任务牵头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先后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养殖场(户)、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三品”生产基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经查,我县共有县级以上龙头农产品生产企业19家,其中种植业(包括林业)13家,以茶叶、水果、桔子罐头、果蔬脆片、果酒等为主导产品,畜牧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4家,其中种植业(包括林业)54家,畜牧业6家;畜牧业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共存栏浙东白鹅45万羽、蛋鸡84万羽、生猪2.66万头、特种野猪1.2万头、特种灰天鹅30万羽;20xx年农业生产企业实现总产值11.53亿元,销售收入9.46亿元。鱼粉生产企业18家,主要生产鱼粉、鱼油、乌贼膏、乌贼粉等饲料产品,以小鱼及鱼加工副产品为原料生产的各种产品,年生产鱼粉5万吨左右;饲料生产企业3家,以生产南美白对虾饲料为主,年生产对虾饲料1300吨。生猪规模养殖场274个,兽药经营30家,无兽药生产企业。肥料生产企业1家,农资经营网点244个,无农药生产企业。无奶牛养殖场和生鲜乳收购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6个,无公害农产品42个;绿色食品企业15家,产品18只;有机食品企业5家,产品9只。
四、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管力度
(一)加强对养殖环节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
以生猪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对规模养殖场、无公害畜禽基地开展养殖档案检查,做好畜禽产品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检测,规范畜产品加工环节添加剂的使用和登记管理。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饲料生产企业依法生产,严厉打击在饲料生产、销售中使用三聚氰胺、苏丹红等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
1、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全县21家鱼粉及成品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对其原料进货、产品销售等台帐记录和原料仓库等进行仔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出书面形式告知,要求其进一步完善生产记录、产品留样、原料进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彻底解决饲料生产企业疏于原料监管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填发了巡查记录21份,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
2、对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管。督促规模养殖场和无公害基地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畜禽场内环境管理,严格防疫规程,科学使用饲料、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兽药和药物添加剂,遵守用药剂量和休药期,谨慎使用抗生素,改善饲养管理和卫生状况,应用安全绿色的饲料添加剂。对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把“源头关”和“进口关”。积极开发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饲料添加剂和兽药,引进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督促规模养殖场和无公害基地落实动物防疫综合防治措施,并与之签订自行免疫协议,要求规模养殖场和无公害基地饲养动态、免疫台帐、免疫标识、疫苗领取使用量、产地检疫数量间实现帐、物、证相符。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规模养殖场274个,兽药经营企业30家,畜禽养殖企业6家,畜禽养殖农民合作社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