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农业生产主体调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第2页
3、加大检测力度。为确保不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蛋白精”等违禁药物,对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家禽存栏20xx羽以上的养殖场签订了告知承诺书,共签定告知承诺书404户;对生猪存栏100头以上的猪场进行定期尿样抽检,在全县9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面实施宰前瘦肉精快速检测,对每批次生猪都进行抽样检测。截至26日,定点屠宰检疫生猪32556头,共实施宰前瘦肉精快速检测1798头次,监测结果均正常。
(二)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环节的监管
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记录和生产档案执法检查,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料库进行检查,大力整治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的行为。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监管,做好我县地产农产品的质量抽检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抽检工作。
1、做好宁波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确定了***新桥镇下七里无公害红茄基地和***燕国食用菌基地作为蔬菜和食用菌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试点,两者均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蔬菜基地还配备了农残快速检测仪,目前该基地蔬菜上市前的自检工作已正常开展。下一步将按照产地准出的要求开展对食用菌基地的监管。
2、开展蔬菜质量例行监测。根据《20xx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农林发〔20xx〕15号)文件要求,开展了蔬菜质量例行监测工作。4月份,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11个镇(乡)、街道的蔬菜进行了监测,共抽检蔬菜样品195个,农药残留合格率97.4%,未检出禁用农药,蔬菜总体质量较好。
3、加强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截至20xx年底,我县共有66个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42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为加强认证“三品”农产品的监管,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生产监管力度,重点抓好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使用、种养殖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化实施、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等基础性工作;二是加大标志使用管理力度,规范产品包装印刷,严格控制用标范围;三是实施年检,重点对到期的产品(产品)进行复查换证;四是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产地环境和产品安全。开展对6个到期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出动人员24人次,抽检无公害农产品8个,合格率100%。
(三)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结合“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和“小农资店专项整治”,已对全县244家农资经销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市场巡查,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环节投入品的监管,严查农产品生产中非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禁用农药的行为,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现**,并将218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了信用管理数据库。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发现,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是好的,问题也是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饲料(鱼粉)生产企业问题相对突出,鱼粉普遍是黑袋包装的半成品;大多数企业对原料、产品等检测意识不强,技术人员没到岗到位,没有检测留样和检测报告。
2、农产品生产者素质存在差异,质量安全意识也不尽相同,对生产档案记录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户)未建立生产档案或记录不完善。小规模生产体制不健全,生产仍处于自发状态,生产操作不规范,对农药品种的选择、安全间隔期的控制等并未严格控制。
3、养殖企业的养殖记录不全,特别是兽药使用记录,往往只有使用日期、没有停用日期;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销售记录过于简单,特别是进货记录,缺少供货方的资料、验货等记录。
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是:
1、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对监管对**要多进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纠正和完善各种生产制度,有效控制违法事件的发生;平时多督促多检查,使他们从思想上和业务上都重视起来,走上合法正规经营路子,从而提高企业的质量和信誉。
2、完善各项档案。统一设计各类档案记录,尽量完善各项指标,但是要简化记录,便于各种程度的员工操作。
3、建立健全例行监测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大检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次数,及时发布监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