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第2页
,减少审批前置环节,基本做到环评审批即到即批,提前办结率达100%,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连续三年被市便民中心授予“五好窗口”。(二)规范执法行为
出台《普洱市环境管理工作意见》,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检查中,支持能合则合、能并则并,尽力减轻企业不必要的迎来送往,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三)掌握案件查处尺度
在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能整改的一律予以改正机会;对一些必须立案查处的案件,则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申诉,在合法、合情和合理的情况下,能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坚决予以减轻减免予处罚。
六、治乱减负促进全市环保工作全面发展
一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努力工作,治乱减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全局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变相乱收费现象;二是全市环保系统没有自行出台新的对企业收费项目,也没有涉及对企业的强行收费项目;三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所征收的排污费全部按1:1:8比例分级解缴中央、省、市国库,没有任何挪用截留、透支现象;四是较大数目的收费、处罚都能坚持集体讨论研究;五是对国家法规法律、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明文规定需要扶持的企业,我局依法按最低标准征收排污费;六是对停产或减产的企业,我局主动认真核实,给予减免收费。截止目前,全系统没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向企业摊派报刊、杂志,强行向企业拉广告、赞助等现象。通过以上措施,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企业也在环境治理上加大了投资力度,使全市的环境质量越来越好,促进了全市环保工作的发展。
七、二○○九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内部干部职工的教育,增强做好治乱减负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定期组织检查,结合业务考核,对县(区)环保局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治乱减负工作与国家、省、市政府的要求,与企业的期望,仍然有一定的差距,明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环保系统治乱减负工作度,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以这次治乱减负专项检查为新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查重管,在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要求规范执法单位的收费行为,促进我市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