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局党组“四抓四做”工作思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科学谋划、深入推进,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霍邱、法治霍邱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全力推进“四做”工程,业务工作有声有色
做强社矫安帮,教育监管安全有效。1-11月,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35人,解矫255人,在矫641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每周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手机短信开展监管教育,宣传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及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举措等。今年来,发送短信20次近2万条。每月与县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对当月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宣告教育,宣读各项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增强服刑在矫意识,组织观看《安徽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片》并现场测试,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知识。聘请3名心理咨询师,每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及时为有需求的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拍摄“在创新中前行”社区矫正电视宣传片,与省厅社区矫正规范教育片每天在县局显示屏播放,着力宣传社区矫正知识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社矫人员外出管理规定,对重点人员实行手机定位监控。每季度根据定位服刑人员表现,适时更换手机定位人员,坚持手机定位每日必巡查、巡查必记录、记录必详实、越界必处罚。截止目前,我县手机定位315人,手机定位比例近50%。年初制定计划,规定31个司法所(分局)每月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时间,每月县局派员现场督查,按照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点名,确保每人参加。制定了《霍邱县社区服刑人员暗访、点验暂行规定》,每月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暗访、点验,发现违规人员,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严惩,并对监管疏忽的司法所和工作责任人进行处罚。每月制作《社区矫正简报》,从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暗访点验、手机定位、系统使用等8个方面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对不服从管理人员坚决出现一例打击一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型刑罚执行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共建议撤销缓刑4人,已收监3人,1人正在办理中,警告43人次。
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整治月专项活动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2月20日—4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整治月专项活动,落实重点人员分类管控制度,开展了“八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廉政专题培训会;组织一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点验活动;组织一次集中教育;集中开展一次大走访活动;进行一次执法卷宗自查;组织一次执法专项检查和群发一次社矫监管安全短信。全力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从严控制外出审批,实行重点人员包保,积极加强教育矫正,做好值班应急工作。
开展全县刑满释放人员摸排走访活动。2018年4月5日到5月5日,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专项活动。上半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1人,开展远程探视20次。
做好法律服务,助力民生展现作为。及时召开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动员会,部署2018年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制定《霍邱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和《霍邱县司法局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修订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制度,实行案件任务完成进度与结案率相结合的浮动奖励机制。连线县电视台《民生在线》栏目,定期播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访谈、典型案例。注重办案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行“一案一卡”、网上监测、定期督查、结案回访、案件评查、民意调查、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监管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0件,已完成目标任务91.48 %。其中,刑事案件 171件,占全县法院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92.98%,已办结508件,结案率51.8 %;经费投入计划数118万元,已投入104.8万元,占比88.8%,已支出 59.45万元,经费使用率为56.7 %,办案补贴发放占比67.91%。
律师工作以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导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进社区”和“双联”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1-11月,全县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59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2件,担任法律顾问60余家,走访企业或顾问单位95家,向企业发送“联系卡”1000张,办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法律事务43件,涉及金额130余万元,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座163次,办理涉及农村、城市居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区保障政策落实法律事务152件。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费用涉及金额20万余元。积极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12批次,参与律师12人次。继续开展“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律师教育培训,抓好网络在线培训和党员律师在线学习工作,提升律师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扎实开展“公证质量提升年”活动,办证239件。严格执行公证程序规则,加强公证质量建设,着力提高公信力,抽查公证卷宗29份,达到优秀级别占76%,无不合格卷宗。强化便民服务措施,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请办理的劳动合同、工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等公证事项,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群众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市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优势,为政府、企业和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为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引导树立为民服务理念,上半年,窗口接待和公证办理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案件。
做实人民调解,维护稳定成效明显。坚持常规排查和节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确权、劳资纠纷等热点、难点纠纷,实行逐级上报制度,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提出具体的预警方案。1-11月份,全县调解各类纠纷8268件,调解成功8017件,履行7878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92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2件57人,防止群体上访28件24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92人,生成有效研判报告196份,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确保了“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
推进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案件登记、移交、指派以及“以案定补”申领、审批等制度,完成2016年全县812本人民调解书面卷宗审核工作,共发放“以案定补”资金51.9万元。1-11月份,各乡镇调解中心共接受县、乡两级领导批转的信访、疑难案件69件,已成功调处48件,成功率达到70%,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开展人民调解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好现场”评选活动,按照全面反映调解现场、真实记录调解过程的要求,展现人民调解员工作风采。由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对2016年度8个“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4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遵循民主推荐、自下而上的原则,有5名调解员获得“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加强培训推进诉调对接。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围绕调解卷宗制作注意事项以及“以案定补”制度进行了讲解,分析点评了2016年度人民调解卷宗审核中存在问题,以此提升调解文书规范制作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通过多元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1-11月份,共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26件。
大力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印发了《霍邱县司法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期间,全系统共开展法制宣传67场次,走访社区矫正人员650余名,排查纠纷41次,预防纠纷139件,调解各类纠纷1375件,提供法律援助113件。
做响法治宣传,社会影响不断增强。提请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七五”普法规划,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七五”普法决议,成立了县“七五”普法讲师团。召开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了30个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印发了年度普法意见和重点普法目录。健全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对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法律六进”突出重点。围绕着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治专栏、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各中小学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课80余场,10000余名在校师生参加讲座,增强了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送法进村组”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服务“三农”提供有力地法律保障。紧密结合当前秸秆禁烧、精准扶贫、基层党建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村组”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日常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其依法办事,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送法进教堂”活动举办法治讲座42场,互动参与信教群众8400余人次,加大了对宗教事务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力度,全力营造了全民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依法信仰的社会氛围。
全力打造精品工程,突出法治文化载体创新
建设完成长集法治文化公园。为了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法治需求,大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创新方式载体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近日,由县司法局倾力打造的长集镇法治文化公园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
大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对照市级“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标准,大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推荐上报6个示范点。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个,即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个,分别是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和霍邱司法局法治泥塑书画陈列室。霍邱一中、霍邱二中、石店中心校、新店初中被表彰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与时俱进更新宣传内容。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宣传墙内容进行更新,对法治文化长廊的78块版面进行更新,主要内容有法治霍邱建设成果、图说普法、社会热点关注、法治漫画等。
全力实施重点工程,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规范化建设再获新提升。把司法所建设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紧抓实,保证各所均衡、持续发展。建立省级示范所管理档案,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年初制定综合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奖惩。修订《霍邱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考勤办法》,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局考勤办不定期到所督查和实地查岗,每月一通报。在两会等重点节点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召开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网上通报,确保司法所业务工作有效开展。
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工作进展迅速。按照颜色、徽章、标牌、标识、平台、外观等“六要素”进行规范和统一,通过户外导向、室内引导、公告标识、功能提示等,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2016年已建18个所基础上,投入20万元为乌龙、三流、花园、白莲、龙潭、范桥、冯井7个所施工建设形象识别系统,改建新店、潘集服务大厅,精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迎来了全市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霍邱县召开。截止目前,已完成25个司法所的形象识别系统建设。
扎实开展基层司法所巡查工作。依据省厅有关司法所建设巡查办法等工作要求,重点对司法所业务开展、效能建设、队伍状态、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督查,巡查组对各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现场予以反馈,并逐一进行解剖,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在全系统通报,促进了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提升与规范。岔路和潘集两个省级示范所胜利通过市局年度检查。
全面强化党建工程,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
坚持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把制度、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完善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程序和由局党组集体作出决定的科学决策体制。班子成员的整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突出政治教育,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两学一做”要求统领工作,深化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政治教育,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卧阳法治文化景观带、长集法治文化公园、临淮岗法治泥塑书画陈列室和局机关法治文化楼层,被市纪委命名为全市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
围绕“管党治党”,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等要求,经常性开展深入实地的监督检查,共对31个基层所(分局)开展监督检查6轮28次;对8个机关股室(直属单位)现场督查15次;开展电话随机抽查10次,暗访4次。突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例无虚发,推动了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深度落实和持续向好发展。
履行社会责任,加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联合党总支战斗堡垒作用,选派优秀干部担任临水镇李楼村第一书记。将业务工作与精准扶贫高度结合,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建成标准化法律援助点、人民调解室各1处,以法治建设助推扶贫攻坚,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接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4次,机关党员干部捐赠慰问金、食用油近20000元,挤出办公经费10000元帮助扶贫村解决经费不足难题,帮助1户群众危房建设资金2000元。
2018年,全系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这个中心任务,以深入落实全面加强业务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为两条主线,以持续推进平安霍邱、法治霍邱和过硬队伍建设为三大任务,着力开拓创新、补齐短板,着力规范执法、提升质量,着力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不断将现代司法行政“五大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奋力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