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康复民生工程总结
康复民生工程是残联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市残联下达我区残疾人康复民工程财政支出项目任务共三个,即贫困精神残疾人(低保)药费补助1120人(省任务数502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82人(其中,省四类康复训练任务数28人,辅助器具4人、假肢矫形器4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为我区延续(2012年始)实施的残疾人民生工程项目,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市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残联[2018]17号)的文件精神,同步列入**区民生工程实施。目标任务:依据市残联明确的项目,完成年度任务数。救助标准:依据市实际情况,遂项目明确。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财政支出项目任务共二个,即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120人(省任务数502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82人(其中,省四类康复训练任务数28人、辅助器具4人、假肢矫形器4人)。
(三)、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共为1190名贫困(低保户)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精残药费补助,补贴资金119万元(省资金40.16万元、市资金78.84万元),注明“残补”字样,于4月25日通过民政低保账号全部规范化打卡发放到位;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四类康复训练118人(省任务数28人)、上级下拔68人的资金93.6万元(其中,国家资金60万元、省资金26.88万元、市资金6.72万元),根据文件要求已全部拔付到相应的机构。13人适配的辅助器具和14名适配的矫形器在10月20日前分别适配到位。其相关信息已全部录入《**省残联民生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超额完成了上级残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定量指标评价
任务指标:按照市残联下达的年度任务数,对照我区年度实际完成数,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二个项目从任务数、资金、残疾人受益数等均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社会效益:考评组按照项目落实、资金拔付、“三率”等要素,对每个镇、办、社区,按不低于项目受益总人数10%的比例,以上门调查、电话回访、明白纸、宣传画、电子屏、报纸、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了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工作。通过调查评价,受益对象普遍认为国家政策措施好,政府积极作为,大大减轻了贫困残疾人的家庭经济、精神负担,对目前项目实施支持度、满意度均为100%,民众反响好,社会效益明显。
(二)、定性指标评价
一是政策措施。区残联制定、下发了年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个项目的实施内容、范围、标准、时间节点及资金使用等,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组织保障。区、镇(办、社区)两级均建立了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具体项目工作小组,单位负责人均为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了同级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做到项目有落实、事事有人抓。
三是项目宣传。年初,制定了年度常态化、集中宣传教育计划。做到时时、处处宣传;通过各类活动、残疾人节日等时机,以发放宣传品、短信群发、上门入户、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做到受益对象宣传全覆盖,社会民众广宣传。同时,实施方案、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采购项目信息、救助对象都已在区系统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回访,告知低保精残对象的救助资金每人每年1000元已于4月25日通过民政低保账号全部规范化打卡发放到位并注明“残补”字样。
四是项目监管。在机制上:建立了区、镇(办、社区)两级项目实施监管机制,定期开展了对项目检查监管工作,做到了常态监管、规范操作。在程序上,各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把了受益对象准入关,严格遂级申报、审核、审批、公示程序,做到遂级核查、审批、公示,各级均向社会民众公开了举报、监督电话,确保了受益对象情况真实,确保了惠残资金切实落到急需救助的残疾人手中。
五是台账管理。在纸质台账上:建立、完善了区、乡镇(社区)两级原始档案资料,按照政策措施、受益对象资料、宣传教育、会议记录、工作记录、走访回访、资金管理等分类,各级均完善了各项目台账资料,各具体承办项目机构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健全了台账。在电子台账上:各级残联均依据项目要求,建立、完善了所有受益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及时公开公示,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各项目具体承办机构在建立了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均按照中残联、省残联、市残联要求,将相关项目受益对象基础信息及时录入了国家及省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做到了台账资料齐全、规范,工作流程清晰、可查。
六是资金使用。依据省、市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原则,严把了各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拔付关。一是资金申报关。针对各项目年度救助资金,做到了数据真实、准确,资金申报依据充分,申报程序规范、严谨。二是资金拔入关。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二个项目的所有资金全部实行了统一账户(市残联)拨入、统一账户(县区残联)拨付管理,实行了集中管理、使用,杜绝了多头收支现象。三是资金审批关。按照民生工程及政府采购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了项目负责人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核、集体研究、单位负责人审批的资金管理流程,做到了“阳光操作”。四是资金拔付关。依据实施办法及采购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要求,各项目均做到了按时间节点及时、足额拔付资金,各项目具体承办单位均开具了正规的项目发票或收据。目前,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所有上级残联下拨的项目资金均已拔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