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房管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今年上半年,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抓住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在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所业务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今年1—6月份,上交有关税费 50多万元;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7件,接待群众来访答复 80人次,有力维护了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及群众合法权益,阻止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上访现象;白蚁防治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挽回国家及群众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全所1一6月共办结房地产抵押登记1596宗,房地产权属登记1100宗。其中房地产抵押登记所带来的贷款金额达到6亿多元,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一、狠抓党员干部素质提升,优化政务环境,全力打造全市示范性单位
近年来,我所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各项党员教育活动,狠抓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作作风转变,切实使全体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大力践行“热情、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全力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我所制定了严密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本着规范、方便、快捷的原则,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位,开展党员服务评星活动,理顺各项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公开办事程序,公布服务承诺等有效措施,让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营造了优良的政务环境。党员的素质提高了,作风转变了,政务环境优化了,全所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办事办结能力进一步增强,与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距离进一步拉近,示范性窗口单位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先后被确定为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示范性单位。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和租赁补贴发放
加快廉租房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是一项以人为本、关爱民生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实施建设廉租住房保障性工程是我所作为房管部门应承担和肩负的社会责任。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廉租房住宅小区建设,我所不辱使命,在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廉租房建设进度。经过全所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1月我市廉租房住宅小区一期工程竣工启用,廉租住房小区一期工程毗邻城西公园,占地面积7657平方米(11.5亩),建筑面积15558.07平方米,分1、2、3、4楼,共228套住房,已投入使用。1月动工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二期工程与建成的一期工程毗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12亩),建筑面积11298.74平方米,分1、2、3、4楼,共256套住房,已完成主体,目前已进入装修最后阶段;规划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三期工程位于原氮肥厂,占地面积10147平方米(15.2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27669平方米,分为 8幢楼,共510套房。目前,一、二、九号楼已进入装修最后阶段,三号楼已建六层半,四号楼已建五层半,五号楼已建三层,六号楼已建四层半,七号楼已挖基础土方;20xx年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四期工程位于(原氮肥厂约16亩、甘村约24亩), 占地面积26550平方米(39.8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46900平方米, 共940套房,计划在20xx年6月底开工。与此同时,我所逐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性体系,并实施包括实物配租(即廉租住房工程)、租金核减、租金补贴等具体工作。廉租住房小区建设,大大改善了我市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状况,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我市廉租房建设作为近年来全市建设中的一个极为亮丽的工程概括起来有“三个最”:一是广西县级建设最早、规模最大、套房最多的廉租房小区;二是广西县(市、区)中得到中央、自治区支持建设资金最多的廉租房小区,高达7049多万元;三是上级领导到来视察指导,以及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最多的地方。
为有效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在新建廉租住房的同时,逐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性体系,并实施包括实物配租(即廉租住房工程)、租金补贴等具体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租赁补贴发放,截止到20xx年6月底,全市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共发放租赁补贴1245户,实物配租287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11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所共获得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1589万元。
四、服务企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解决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难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