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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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财政工作有序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财政收支平稳运行。1-5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68.7亿元,增长8.4%,完成年预算的42.8%,超序时进度1.1个百分点。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9亿元,下降0.8%。全市收入总量居全省第11位,增幅居全省第13位。1-5月份,全市财政支出完成75.7亿元,增长7.1%,完成年预算的40.4%,低于序时进度1.3个百分点,支出总量居全省第13位,增幅居全省第14位。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23.5亿元,下降2%;县区级财政支出完成52.2亿元,增长11.8%,占全市地方财政支出的68.9%,占比提高2.9个百分点。预计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8.5%左右,财政支出增长9%左右。确保上半年实现财政收支“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民生事业有效保障。1-5月份,全市十三大类民生支出62亿元,增长6.7%,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1.9%。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完成13.2亿元,增长31.1%;教育完成11.5亿元,增长10.7%;城乡社区完成5亿元,增长13.1%;农林水完成8.5亿元,增长8.6%;社会保障和就业完成14.5亿元,增长5.2%。全市八项重点支出完成54.1亿元,增长11.2%。认真实施省级33项民生工程,召开全市民生工程动员会,印发《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市2018年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足额筹措资金,全市累计拨付民生工程资金26.11亿元,占全年计划44亿元的59.3%。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发挥财政职能,加大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上半年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5671万元。全年共批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33个,资金概算12568.9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10260万元(中央资金4596万元,省级资金2923万元),项目受益人口202.5万人。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投入资金2414万元。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1-5月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种植业午季小麦承保143.2万亩,财政补贴资金1890.2万元;养殖业39998头,财政补贴资金204.7万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拨付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467万元,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488万元,廉租房建设资金1027.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74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326万元。安排财政购房补贴资金6000万元。
(三)促进发展成效明显。服务创新发展,设立天使投资基金2000万元,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000万元。兑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603万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设立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2.42亿元,累计开展业务659户,金额45.47亿元。服务协调发展,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安排专项资金8500万元。支持县域经济振兴发展,促进全市县域经济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全市已入库ppp项目共53个,总投资744亿元。服务绿色发展,推进淮河污染治理,安排排污费项目资金2250万元。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淘汰整改燃煤锅炉700台,淘汰黄标车8366辆,累计拨付奖补资金1254.33万元。强化秸秆禁烧管理,全年预计投入3000万元。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专项资金412万元。服务开放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安排城市建设维护专项资金3.2亿元。支持电子口岸升级改造,拨付海关经费236万元、国检经费192万元。支持企业“走出去”,下达省以上外贸专项资金335万元,安排市级支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审核下达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966万元、商务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外经贸促进专项资金335万元、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企业留守处经费700万元。服务共享发展,支持推进“三煤一钢”去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煤炭去产能总任务1240万吨、安置职工3.53万人。2016年度省以上资金67150.56万元全部拨付共管账户,当年去产能420万吨、安置职工1.43万人,从共管账户拨付安置费用56710.57万元;2018年度计划去产能400万吨、安置职工1.18万人,从共管账户拨付597万元。促进就业工作,安排专项资金1.11亿元。推行“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1645笔,金额25.39亿元。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市共有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17.42亿元,在保企业2287户,在保余额37.21万元,平均放大3.3倍。
(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加强预算管理,认真执行《预算法》,严格按淮府办[2014]45号文件审批资金。推进预算公开,2月10日,公开了90家市级预算单位2018年政府、部门和“三公”经费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1-5月份,全市 “三公”经费支出3366.5万元,下降16.5%。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403家单位汇总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实行市级预算单位会计代理记账制度,覆盖单位39家。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出台了《**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关于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实施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选取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项目33个。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出台了《**市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1-5月份,市直预算单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405项,节约资金4332.53万元,节约率14%。加强资产管理,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涉及单位2291家、资产合计247.39亿元。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实行限额管理、风险预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截至4月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 340.27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 223.17亿元(一般债务135.20亿元,专项债务87.97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5.34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111.76亿元。
(五)自身建设持续推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全年工作要点,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督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制定了县区财政市监管机制、财政政策执行告知制度、政务公开十项制度、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推进机关创建,加强部门会商,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党员活动日,发挥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和妇工委、财政文学会等作用,开展机关文明创建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关爱孤寡老人和帮扶共建、慰问贫困女生、关爱患病职工活动。深化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了《**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8年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健全节假日廉洁提醒警示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内控机制,推进财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机关保密、档案、信访、综治、信息、政务公开管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政协委员提案30件。
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充分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县区(园区)财政经济发展不均衡;刚性支出增多,财政收支压力加大;预算管理需要加强,预算编制、财政政策、债务管理等不够精细,等等这些,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持续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做好预研预判,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坚定发展信心,主动会同税务、海关、人行等有关部门,建立财税库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系统联动,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加强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税源监控,督促县区(园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完善非税征收管理,强化执收部门征缴责任,促进非税收入稳定增长。努力实现2018年全市财政收入预期增长6%以上。强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推进民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发展。
(二)持续抓好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做实“三去一降一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强化共管账户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兑现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4321”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投入,推进城市功能提升、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共进。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
(三)持续抓好民生等社会事业保障。落实好省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足额配套专项扶贫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按照保障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原则,有序实施省级民生工程。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就业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推进平安**建设。认真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畅通工程,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四)持续抓好财政管理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间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编制好2018-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化财政业务建设,建立预算执行管理长效机制,硬化预算约束。深化财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各项财经法规,严格资金审批、项目审核;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五)持续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提升党建工作新的水平。认真落实《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审查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落实审计监督要求,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和督查清单,不断提高为民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