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2018 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和开展精准法律援助活动为抓手,以“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与全市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着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奋力打造精准法律援助“**样板”,为全面建成小康新**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1.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要根据中办发〔**〕37 号和赣办发〔**〕19 号,抚司法援〔2018〕1号文件精神,以制约本地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问题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保障体制、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效实施奠定政策和制度基础。
2.实施具体举措推进计划。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责任、明确任务,按照拟定的时间节点,逐项实施,确保措施路径明确,成效直观具体。
3.加强法律援助理论调研。认真研究法律援助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发现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新困难、新问题;要“走出去”开拓视野、学习经验,“请进来”把脉诊断、传道解惑,“沉下去”剖析原因、研究对策。通过调查研究,及时为调整政策、完善措施、规范管理启迪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提供理论指导。
二、全面开展精准法律援助
1.精心组织精准法律援助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安排人、财、物,加强对精准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积极与民政、扶贫开发等部门加强协作,摸清本地贫困村、贫困人口、贫困原因等情况,建立精准法律援助数据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本地精准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事项范围、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考核奖惩,为精准法律援助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及时总结精准法律援助经验。强化检查督导,及时发现、研究、解决精准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提炼、总结出精准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准法律援助“**样板”。
三、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1.推动政府责任落实。推动政府把法律援助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明确相关部门法律援助职责,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法治市县和综治考评内容;通过内部调剂、购买服务岗位等方式,努力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不足问题;牢固树立“事责统一”意识,彻底摒弃“等靠要”思想,千方百计落实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全额保障”;以“便民、节俭、高效”和群众满意为目标,确保临街一层服务窗口用房,统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完善无障碍通道、监控设施、高速扫描仪和身份证识别仪等必要办公办案装备设施。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以2 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起点,积极试行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努力放宽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对象和事项范围;积极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开展公证、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试点。
3.优化法律援助服务。通过开展“模范窗口”“服务标兵”“办案能手”等评选活动,教育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认真履行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统计查询等岗位职责,积极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优化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行为,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4.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主动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网上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按照省厅部署完成法律援助业务系统试用工作,抓好法援工作人员信息化培训,确保每一名管理、接待、办案人员准确及时录入相关法律援助信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能。
5.深化刑事法律援助。落实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组建未成年人、妇女等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团队;促进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履行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代理)工作职责;开展法律援助参与刑事速裁和放宽通知辩护对象范围试点工作,推动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
6.加大法律援助办案。以“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为目标,积极为特殊案件当事人和军人军属、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失独家庭和在押人员等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从扩大受案范围、落实通知辩护、畅通申请渠道、提高知晓率等方面入手,增加法律援助案源;从提高补贴标准、做好服务保障、加大宣传表彰等方面用功,调动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积极性;从改善工作作风、完善便民措施、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旁听回访等方面发力,提高受援人满意度。
四、创优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环境
1.凝聚法律援助合力。把法律援助纳入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突出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强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工商、档案等部门及社团组织的配合责任,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2.加强法律援助监管。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实行银行支付办案补贴制度,定期主动公开资金收支情况,开展法律援助经费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要加强法律援助人员政治思想和作风纪律教育,加大投诉查处力度,维护法律援助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3.强化法律援助宣传表彰。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知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