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七大工程加强基层组织脱贫攻坚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十一届八次全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创新发展、同步小康为目标,以大党建为统领,以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实施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程、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提升工程、“空壳”村清零工程、基层基础保障工程、“范本村”创建工程、党建责任落实工程、基层减负工程等“七大工程”,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和发展功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明显增强,基层政权全面巩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建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规定,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任职不满3年的,一般情况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报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审批。市级每年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制定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管理办法,从严从实加强考核管理。按照不低于职数1:1的比例,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干部库,为精准选任乡镇党委书记提供储备保证。
2.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把选优配强后进村党组织书记作为首要任务,拓宽选任渠道,重点从本村各类能人中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班子。强化领导带头,乡镇每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兼任1个贫困村的“发展支书”。各县(区)可结合实际,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全脱钩到贫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在本县(区)范围内择优招聘一批优秀大学生到村担任“扶贫文书”。
3.精准整顿后进村党组织。制定后进村党组织的分类定级标准和“负面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分析研判,精准识别后进村党支部,建立后进村党支部整改台账,“一村一策”制定方案集中整顿。优化组织设置,探索采取“村村联建、村企联建、产业联建、村社联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采取定期通报、交叉督查、随机调研、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情况进行督查。对整顿效果不好,评估不准确,或“反弹回潮”严重的,严肃问责。
4.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落实乡镇班子成员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制度,开设“乡村干部大讲堂”,组织乡镇干部开展夜学夜谈夜访活动。落实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制度。明确村党员“十条红线”,落实“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市级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县(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二)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加大乡镇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鼓励有实力、有能力、有潜力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主导农业园区的发展,支持村集体入股参与农业园区建设。国土、规划部门要为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预留一定土地,用作村集体建设用地或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企业注册资本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2.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借鉴安顺塘约经验,通过土地确权、流转,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把农民的零散土地集中起来,采取集体自办、招商引资、能人领办、入股联营等形式,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加强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建立龙头企业与村级组织利益链接机制,实行“村社合一、合股联营”,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8年实现每个村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个以上。
3.发展远教电商平台。利用农村远程教育资源,与网络公司合作,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支部建立线上、线下两个平台,与网络公司以合同的方式发展远教电商。村党支部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网络公司负责平台运行维护,提供产品价格信息、网上销售等服务,利润由村集体、网络公司、远教站点管理员按一定比例分成,增加群众收入和集体经济收入。
(三)着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
1.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以县(区)为主,通过财政投入、项目整合、部门帮扶、村企共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规划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规范提高一批的要求,3年内80%的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筑面积达400平方米以上。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新建的每个村给予10万元奖励,对改扩建的每个村给予5万元奖励。
2.建立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调整村干部报酬标准,自2018年,村干部月报酬人均达到1800元以上。2018年,提高到2000元以上,并建立村干部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全面推行财政按一定比例代缴村级组织负责人养老保险制度,对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县级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代为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离任或离职后,财政不再承担其养老保险的缴纳)。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市级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时落实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有条件的县(区),可探索给予不是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其他村“两委”委员一定的报酬,参与村级日常事务。
3.切实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要求,2018年起,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保障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村每年2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比例负担。已超过2万元标准的县(区),超出部分由各县(区)自行承担。
4.提升基层干部政治待遇。进一步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缺编事业单位人员力度,切实改变农村能人不愿进入村干部队伍的现状,增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基层干部各项政策待遇,在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方面,优先考虑基层干部,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为基层干部创造成长条件。
5.关心基层干部身心健康。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联系村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每名班子成员每季度同联系村的干部开展1次交心谈心活动,倾听心声,体察苦乐,排解烦恼,释放压力。乡镇每年组织乡、村干部开展1次健康检查。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开设心理辅导课程,引导基层干部掌握心理调适的方式方法。
6.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进一步厘清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关系,扎实开展清理村级组织“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等问题专项整治。探索向村级组织购买服务的做法,全面落实“费随事转、以事定费”要求,各部门“费随事转”的推进情况要纳入各级重点督查内容。建立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对部门需要进入村级的事务,由主管部门向县级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入。
(四)着力推进“范本村”创建
1.建立创建体系。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组织强、环境美、乡风纯、产业兴”要求,每年围绕服务体系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党支部书记亮单和述职评议、村“两委”班子工作、村民自治、村庄环境整治、社会治安与信访维稳、文体活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等内容,分类分级制定具体细化、操作性强的方案,量化创建考核指标,出台考核细则,扎实开展“规范·示范·典范村”创建工作。
2.严格考核评估。由县(区)组织部牵头,按照申报、审核、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评。每年年初,村结合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创建标准,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向乡镇申报创建相应类型的范本村。村申报后,乡镇及时组织力量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以乡镇党委的名义向县(区)党委(党工委)推荐上报。由县(区)党委(党工委)组织部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考核评定工作组,采取反向考核、现场核实、走访群众、正向加分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范本村”干部待遇报酬“月报酬+年奖励+集体经济提成”的激励机制,对审核评定的规范村、示范村、典范村,各地结合实际,按不同等次每年分别给予村干部一定的奖励,并按等次增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大党建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搞好统筹谋划,加强工作指导,紧盯责任目标,定期研究调度。县级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基层党建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点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情况、上年度述职承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形成工作合力。组织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抓好各方面工作的组织协调。选优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每个乡镇配备1-2名专职组织干事。市、县组织部门要选优配强从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人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权限,注重整合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信息等投向基层。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完善部门包村、企业联村、干部驻村等制度,促进城乡基层党建互融共进、整体提高。
(三)推进改革创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方向和目标,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要注重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建的新载体,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新手段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汲取基层智慧和经验,加大总结推广力度,用基层创新引领基层实践。各县(区)和乡镇党组织书记每年要牵头培育1至2个基层党建示范点。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县、乡党组织书记抓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年度查实找准问题,逐项定目标、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限,促进整改任务落实。通过集中检查、分片联查、县(区)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季度组织一次观摩,看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问责,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进行严肃批评、约谈通报和组织处理。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着力打造一批能看、能学、能赶的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发现和培育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每年表彰一批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先进事迹,形成大抓基层党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