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法》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实现提前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市《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教育局的工作汇报,先后到郝戈庄、马庄、辛兴、昌城、林家村等乡镇进行座谈,并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近几年来,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实施《教育法》,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已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27所,潍坊市级规范化学校60所,先后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市”、“山东省素质教育先进市”、“潍坊市教育工作示范市”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三年获得潍坊市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前两名。
(一)领导重视,坚持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市政府认真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始终把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市级领导分工联系包靠学校,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调度解决校舍改造、学校体制改革、办学经费不足等难题。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使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保证。近年来,教育投入、生均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实现了“三个增长”,仅去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就达3.79亿元,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有了明显改善。
(二)改革创新,激发了教育发展的内在活力。一是创新教育体制。20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按照“放开两头(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激活中间(义务教育)”的思路,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实现了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共同发展。龙源学校和诸城一中分别实行了“公办民助”和“国有民办”的办学模式,盘活了教育资源,提高了办学效益;寄宿制学校、双语实验小学和股份制分校的筹建,使办学体制又有了新的突破。二是改革义务教育学制。20xx年,由过去的“五四”学制改为“六三”学制,新课程改革全面展开,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巩固率。三是改革人事制度。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聘任制、岗位结构工资制和教育干部竞争上岗、教师城乡交流、待岗培训、考试招聘师资等制度,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了师资合理流动。四是改革教育督导制度。市政府每年都对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为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先后开展了“学习洋思年”、“质量效益年”和“科学管理年”活动,强化教学全程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一是狠抓教学常规管理。重视抓好教师基本功训练,加强教学研究,实施科研名师工程,设立学科带头人,开展以师带徒活动,提高了教师素质。二是狠抓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围绕新课程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开展上规范课、创优质课、讲示范课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益。三是狠抓学校内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师德修养教育,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吃苦教育、纪律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通过狠抓严管,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在最近举行的潍坊市高中段上学期期末统考和本学期高三模拟统考中,我市考生均获得了优异成绩。
(四)统筹兼顾,各类教育得到协调发展。一是基础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毕结业率均在潍坊市保持领先水平;高中教育基本普及,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今年将改变城区五处高中生源分配方式,以形成合理竞争格局;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二是职业教育发展势头良好。紧紧围绕市场需求,调整更新专业设置,与企业联姻,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实现了招生、就业、升学“三轮齐动”。仅去年考取高等院校或高职的学生就有777人,两年来培养高级技术人才23000余名,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经济学校、三职专、经贸职专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三是成人教育与经济发展密切结合。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和为“三农”服务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基地示范作用,多条途径开展人才培训、基地示范和科技推广,共培养实用技术人才3万余名,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
(五)多措并举,逐步改善了办学条件。市政府把增加投入作为发展教育的关键措施来抓。一是实现教育投入多元化。市政府在充分发挥财政拨款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建立起以政府为主体,企业、社会、个人等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