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第2页
投资教育的筹资机制,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持。昌城籍实业家宁树一先生捐资260万元与昌城镇联合共建树一中学教学楼,辛兴镇政府发动在外工作人员回家乡捐资100万元,建起了华元小学和岳水小学两座教学楼。“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助教为荣”的良好风气已初步形成。二是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大校舍和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着力解决布点散、规模小、效益差的问题,三年来,共改造校舍5300余间,撤并中小学84处,为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注重发挥资金效益。市教育部门专门设立了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和教育装备中心,采用招标形式采购教学用品。严格财务监管和审计,认真落实“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和收费报告制度。四是重视发展信息技术教育。两年来,共投入资金1.1亿元,用于信息技术教育建设。到目前,诸城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计算机教室达到225个,多媒体教室308个,1000多个教室安装了“四机一幕”,专任教师基本实现微机化办公,大大改善了教师的办公条件。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查中也发现目前我市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法》的宣传贯彻不够全面和深入,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近几年教育教学质量下滑,高考升学率不高;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初中生辍学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教师的师德修养有待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是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其根本任务是要把我国巨大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把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智力优势。因此,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及决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认真落实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健全教育执法体系,加强教育执法检查,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把贯彻实施《教育法》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以人为本,法德结合,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科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实施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按照“放开两头、激活中间”的思路,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三段联动、一体发展,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的总体水平。要深化教育改革,创建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教育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好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强化教学研究,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要坚持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三是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平衡发展。要调整财政对教育投资的比例和结构,重点抓好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要采取下乡支教、城乡交流、定向流动等措施,妥善解决好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师资失衡问题,满足城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要坚持统一标准、自主择校的原则,调整招生政策,合理分配生源,使同类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竞争。要继续巩固和深化“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贫困生的救助力度,继续倡导和支持“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一日捐助”、“一帮一”等助学活动,切实防止中小学生辍学现象发生。要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扶强培大薄弱学校。同时,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要全面落实教育法规,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要继续实施名师工程,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学习型教师队伍。要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激励机制,营造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风气,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