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思考第2页
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督,保证参合农民得到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和及时公正的补偿。二要建立健全各级经办机构,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并要加强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在组建合医办时要解决好人员、编制和经费,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三要加强审计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真正取信于民。要切实实施简便的报帐手续,实行"一次服务”或“二次服务”,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五、加强投入,增强农村经办、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要通过国债资金、卫生基金等方式,加大对乡镇定点医院医疗设备的投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完成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药品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对农民的吸引力。要从医科院校每年分配一些本科生到乡镇卫生院,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解决乡镇农民缺医少药问题。乡村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主动进村入户开展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民早防早治,减少大病机率。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行药品招标采购,禁止伪劣药品流入农村市场。对农民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使用医疗基金。
六、目前需要解决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农民的筹资标准(富饶县市可以多一点,贫困县则可以少一点),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报线,提高封顶线,不断调整和完善试点方案。二要降低起付门槛,扩大补偿范围,对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合理提高分级分段报销比例,实行二次补偿。积极探索大额为主,兼顾小额的医疗费用补偿方式,尽可能大病大补,小病小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合理设置统筹基金与家庭账户,允许家庭账户支付门诊费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