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湘潭养猪协会的调查第2页
动下,全市规模养猪户明显增多,其中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有32家。岳塘区摇泉村党支部书记、养猪协会会长李国清今年已出栏生猪20xx多头,全年可出栏生猪5000头。生猪外销出口增加,市场开拓能力增强。全市共有11家出口注册活大猪猪场,4家自营出口大中乳猪分割肉加工企业,l9家皮革加工企业和肠衣、骨粉等企业。20xx年共加工出口生猪24万头,创汇1400万美元,其中由协会组织供应l9万头,占出口总数的79.2%。生猪产业链得到延伸。生猪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运输、饲料、兽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雨湖区砂子岭饲料、兽药批发市场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有大小批发商50多家,年交易额达4亿元。目前,湘潭市已成为全省中仔猪出口、猪肉加工、猪皮加工、种猪生产、兽药生产的重要基地。2.提高了生猪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生猪产业服务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普遍存在服务内容单一、手段落后、功能不强等问题。养猪协会的组建,通过对会员养猪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有效地解决了养猪户普遍面临的信息难寻、疫病难防、资金难筹、生猪难销等问题,完善了生猪产业服务体系。湘潭县青竹村的群众说:“协会对我们喂猪实行一条龙服务,特别是解决了我们喂猪怕死猪怕卖不出的难题,养猪协会真是好!”
3.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协会的发展,使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起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或大规模的生猪生产基地,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发展生猪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养猪协会组建后,一家一户不再直接面对市场,由协会统一承担生猪购销任务,解决了养猪户的后顾之忧,增强了他们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全市近三年来通过协会收购、外调生猪485万头。湘潭市的养猪协会大多与伟鸿、心连心、三旺等公司签订了长期的生猪购销合同,解决了协会会员绝大部分生猪的销路问题。
4.增加了农民收入。20xx年湘潭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166元,新增收入中有50%以上来自生猪产业。湘潭县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8元,增长7%,其中以生猪为主的畜牧水产增收148元,占农民新增收入的69%。青竹村成立养猪协会前的20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只有l930元,到20xx年达到3680元,增长90.7%,其中养猪收入由380元增加到1130元,增长1.97倍。今年由于生猪价格好,养猪规模效益增加,农户出栏一头生猪一般获利200元以上,养猪已成为湘潭市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几点启示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湘潭市引导扶持养猪协会发展的做法,为我们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与壮大优势产业相结合。只有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才会有稳固的基础,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湘潭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做大做强生猪产业,引导扶持养猪协会的发展,通过协会的发展,变传统产业为优势产业。各地在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品来进行。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优势产业得到壮大,农村经济得到繁荣,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湘潭市发展养猪协会注意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现了龙头企业与协会发展的“双赢”。各地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各类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带动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靠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信息优势和销售渠道,提高进入市场的能力,实现良性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等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农村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他们或者掌握一定的销售渠道,或者掌握生产技术,或者有较强的外联能力。通过他们领办专业合作组织,能较好地解决信息、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湘潭市养猪协会在发展过程中,注意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体现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在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必须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民办,就是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以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民管,就是要由农民自己参与协会的决策与管理;民受益,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突出为会员服务,为会员增收。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加大政府引导扶持的力度。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扶持。中央1号文件指出:“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要制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种措施,采版权所有
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提供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农口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列入本系统的项目支持范围;农村信用社应当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为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服务。